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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龚民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4-01-16 18:01: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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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龚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龚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无偿或低价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及装修服务,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验收工作中监管不力,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龚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龚民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龚民简历
  龚民,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广东乳源人,在职大学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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