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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龚映韶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表日期:2024-03-25 18:30: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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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武江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龚映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龚映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不担当、不作为;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投资入股,从事营利活动;长期与管理服务对象打麻将赌博;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龚映韶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龚映韶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武江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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