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2-28 10:1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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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浈江区东堤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郭志雄3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郭志雄与社区干部杨丽娟、姚海丽通过虚列开支、制作假账套取办公经费12760元,违规使用办公经费38000元、企业捐赠款3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工作人员加班费、值班费、误餐费、计划生育奖等其中,郭志雄领取8178元,杨丽娟领取7978,姚海丽领取7898元。2020年8月,郭志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杨丽娟、姚海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翁源县商业总公司总经理陈卫东违规公务接待和公款送礼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陈卫东违规同意以接待离退休干部、上级部门领导、市县单位交流学习人员以及节日慰问公司职工等名义,使用公款110156元购买茶叶、酒水、香烟等用于公务接待和送礼;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违规安排公务接待,涉及金额167613元2020年8月,陈卫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乐昌市三溪镇丫告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良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至2019年,丫告岭村委会将村集体资金103054.2元用于支付会议、工作餐费及购买香烟、酒水等,占该村3年村级办公经费总数的36.8%。对此,何良章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0月,何良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元旦、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之际,对郭志雄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目的是教育提醒我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上述3起案例中的违纪行为均持续至党的十九大后,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吃喝等多种情形,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上述受处分的干部,有的顶风违纪,有的心存侥幸,但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充分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没有休止符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纠“四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责任抓落实,通过提出建议、沟通会商、谈话提醒、调研督导等方式,逐级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要针对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找准监督切入点,跟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狠抓薄弱环节,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对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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