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日期:2021-09-14 17:1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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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浈江区风采街道老东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禤伟萍,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陈芳,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罗惠玲,居委会副主任孙华丽,党委委员林艳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11月,禤伟萍、陈芳、罗惠玲、孙华丽、林艳玲通过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套取工作经费等方式,以加班费、值班费、计划生育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3.77万元。其中,禤伟萍陈芳罗惠玲孙华丽林艳玲分别领取2.37万元。2020年10月,禤伟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芳、罗惠玲、孙华丽、林艳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二、武江区原林业局副局长丘日雄、调查规划设计队主任杨强、合同制工作人员彭国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丘日雄、杨强、彭国兼在办理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和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以及负责北环高速重阳出口、糖寮出口绿化施工项目工作中,先后多次收受申报企业及施工监理方礼品礼金。其中,丘日雄违规收受2.55万元、杨强违规收受2.35万元、彭国兼违规收受1.35万元。2021年6月,丘日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杨强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彭国兼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违纪款已追缴。

三、南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易艳辉“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易艳辉先后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金额累计3.69万元。2021年7月,易艳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上述3起问题的违纪行为均发生或持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这些行为,不仅违纪者个人受到严厉惩处,也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比较恶劣,教训十分深刻。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身体力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过紧日子,坚持求真务实,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节日期间疫情防控不力、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私车公养”等“四风”问题决不放过,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落实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不力的,严肃予以追责问责,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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