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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8-04-03 15:02:00

 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翁源县周陂镇藤山村原“两委”干部贪污扶贫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翁源县周陂镇藤山村原“两委”干部张元帮、张国珍、张求花、罗志平、华召良等5人共同贪污并私分灾后重建家园补助资金和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共30万元,其中张元帮、张国珍、罗志平、华召良每人各分得3.57万元,张求花分得3.37万元。此外,他们还存在通过虚报种粮面积骗取国家种粮补贴共计17.52万元的问题。2017年8月至12月,张元帮、张国珍、张求花、罗志平、华召良等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5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乐昌市坪石镇新岩下村原“两委”干部私分扶贫单位春节慰问金、骗取扶贫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和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等问题。2014年春节前,乐昌市坪石镇新岩下村原“两委”干部范儒忠、邓永华、李九清、范红生、罗仁梅等5人私分扶贫单位春节慰问金1万元,每人各分得0.2万元。2013年至2016年,范儒忠、邓永华、李九清等3人侵占并私分扶贫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和扶贫单位扶贫资金共6.31万元。2014年至2015年,邓永华骗取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4.5万元。此外,范红生、罗仁梅还存在违规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2017年9月至12月,范儒忠、邓永华、李九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3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范红生、罗仁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三、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党委委员侯贱娇、副主任科员周学娣和民政员张新起对低保工作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侯贱娇、周学娣和张新起等3人在开展低保户核查工作中不仔细、不到位,未能掌握低保户家庭收入等情况变化,致使已不符合条件的5户低保户多领取低保金共5.99万元。2017年10月,侯贱娇、周学娣、张新起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南雄市南亩镇芙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新阳优亲厚友,为他人骗取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的问题。2015年,郭新阳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用他人新建的住房为其2位朋友分别骗取1.85万元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危房改造补助金。2017年11月,郭新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扶贫攻坚是今年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过硬的作风打好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要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处理和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门高、行动少,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四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传递正风反腐的强烈信号。(韶纪办 20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