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韶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韶关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韶关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万靖、王少敬、王晓东、邓小敏(女)、邓晓莲(女)、苏彩婷(女)、李青、李维全、张济民、陈军、陈宏海、林明松、胡湘泉、袁秀兰(女)、钱安国、郭会时、梁洁华(女)、曾萍(女)、赖成斌、廖安辉等20名同志为韶关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年1月。
韶关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