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韶关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发表日期:2025-03-10 14:30: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字体: 打印此页
分享到: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韶关市委决定派出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殡葬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资产资源租售、涉企服务保障等5个领域开展机动巡察,时间为2025年3月上旬至6月中旬。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7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以及上述6个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常规巡察市直机关工委、市应急管理局,并开展涉企服务保障领域机动巡察。联系电话:18127388427,电子邮箱:sgswxcz01@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常规巡察市委政法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机动巡察。联系电话:18127388219,电子邮箱:sgswxcz0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常规巡察市中院、市检察院,并开展医保基金管理机动巡察。联系电话:18127388860,电子邮箱:sgswxcz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常规巡察市公安局,并开展资产资源租售领域机动巡察。联系电话:18127388420,电子邮箱:sgswxcz04@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开展殡葬领域专项巡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机动巡察。联系电话:18127388590,电子邮箱:sgswxcz05@163.com。
  信箱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318市委巡察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就上述问题来信来电来访或通过微信扫描“巡察监督平台”二维码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巡察监督平台
 
  中共韶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韶州清风”微信公众号
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