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0-10-29 16:1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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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20201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以下简称“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整改

(一)提高认识,明确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直面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实整改,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中,全面整改市残联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整改的实际行动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为了做好整改工作,市残联切实加强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张朝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整改过程中的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整改工作彻底落实。

(三)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市残联党组始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五大方面44个问题为导向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先后12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进行再学习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动员部署,对问题基本情况、相对应的措施等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和讨论,确保准确查清问题产生的原因,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不折不扣落实了各项整改任务。

(四)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市残联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着手整改工作,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一把手亲自协调、整改方案一把手亲自撰写,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针对反馈问题,逐条进行整改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学习教育推进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方面

1)针对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9日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张朝养同志带领市残联系统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书记李红军在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委第六轮巡察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书记冯国华在十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讨论,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市残联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对“十三个”共性问题进行了对照查摆。二是于4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部署市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了对党内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好党组会议理论学习“第一议题”。三是要做到凡是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请示汇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强化残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规矩意识。

2)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学习制度》《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0年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2020年韶关市残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2020年韶关市残联关于开展“双周讲坛”活动方案》等学习计划。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学习内容,对重要内容反复学、深入学,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支部党课、党小组和“双周讲坛”的学习要求。三是利用好“学习强国”“韶关发布”等平台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在“韶关市残联党员学习工作群”及党员学习会议时开展交流探讨。

3)针对中心组学习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二是设立了中心组理论学习秘书处,指定了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日常事务,收集整理好中心组学习的资料和主讲人员的讲课课件和其他人员的发言材料;三是要求中心组成员积极交流分享学习体会,撰写学习心得。

4)针对学习计划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市残联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分管领导对学习计划把关审核,指定专人负责学习专题,落实责任,强干部职工对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严肃性,已制定了《2020年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2020年韶关市残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2020年韶关市残联关于开展“双周讲坛”活动方案》等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和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学习进度,年底进行对照检查。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不实”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4月23日,市残联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学习教育课题,讨论《2020年市残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2020年韶关市残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2020年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创建模范机关工作要点》《2020年市残联党支部工作计划》,落实学习教育计划,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稳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党员大会和“韶关市残联党员学习工作群”及时把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党员。

2)针对方案制定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残联已认真对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残联实际制定了《2020年市残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等方案,并已经党组会议讨论审核实施。二是今后将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的精神,把握核心要领,结合市残联的工作实际,分析残疾人工作特点,制定方案前进行充分调研、草案制定后开展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再次修定方案,并经分管领导认真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并报送党组会议讨论审核后实施。将实施方案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市残联全体党员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3)针对学习计划随意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提高认识。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经办人员在支委会上作出了自我检查,表示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这类事件再次发生;党组书记在中心组学习会上点名批评了经办人员,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二是加强审核,严格制定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制定后要经支委会讨论、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提交党组会审核确定,在党支部大会上公开,接受广大党员监督,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实施。今年上半年市残联制定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2020年市残联党支部工作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等,党支部书记、党组书记加强了对学习计划内容的审核;并抓好学习主体的责任落实,着力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认真落实党支部每月一党课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学习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

3.“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

整改情况:一是市残联党组立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4月23日党组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以党组的名义行文下发到各科室各单位。二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了《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指定一名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三是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在2019年度的述责述廉报告中均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针对党的宣传阵地丢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认领了责任开展了批评教育。4月16日,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张朝养同志作为主要领导主动领责,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两个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其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责成下属单位限期完善宣传阵地的建设,及时更新更换相关设施和宣传内容。二是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康复中心大楼一楼已更新了LED显示屏,增加了“不忘初心共筑梦、砥砺前行写新篇”、《聆听习近平那些关心残疾人暖心话》的宣传栏;广东省残疾人粤北就业培训中心增加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栏;市残联办公大楼也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宣传阵地的建设,增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聆听习近平那些关心残疾人暖心话》的宣传栏。

3)针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保密意识。党组会专题研究保密工作,学习有关文件,加强对保密法规的学习,强化了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二是党组审议了有关制度和工作要点,现已印发执行。

(二)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开拓性不强、措施不多,协调推进残疾人各项普惠性事业工作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助推残疾人就业举措不多”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以就业为导向,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为有意向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开展了定岗式培训。二是充分利用广东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为我市残疾人开展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岗位招聘等网络服务,加强了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的沟通,搭建了残疾人和用人单位的供需桥梁。三是以和人社局共同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为契机,组织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四是普及《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加强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力度,引导用人单位开发更多残疾人就业岗位,推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五是按照省下达的就业培训任务指标,确保完成残疾人就业和技能培训年度任务。

2.“残疾人康复服务不到位”方面

1)针对精准康复不达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现阶段精准康复达标工作,2019年我市总体精准康复服务率达到88.57%,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5%,远超省残联要求的75%任务标准,各县市区康复服务率皆达到75%,较2018年有较大提高,圆满完成省残联下达的康复指标任务。二是市残联康复科对全市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情况进行再调查,召开相关会议强调布置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确保2020年能再次超额完成任务。三是今后坚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2)针对社区康园中心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建设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残联已建议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工作,确保资金能及时拨付到位;印发了《关于做好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韶关市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韶关市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新建社区康园中心的选址、申报工作,严把申报审核关;对2020年各县(市、区)康园中心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要求按照方案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对社区康园中心运行情况开展了检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督促已建成但因某些原因尚未运作的社区康园中心适时开始运作,并定期对社区康园中心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3.“残疾儿童教育和康复机构力量薄弱”方面

1)针对全市还有三个县区未按要求设立特殊教育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这个问题通报给市教育局,加强与市教育局的沟通协调,请市教育局督促三个县区按要求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二是建议当地政府与市教育局协调,妥善做好所属特殊教育年龄阶段学生能就近到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2)针对全市16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中有10家师资力量不符合建设规范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全市16家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对每个机构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按照不同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在全市所有康复机构的努力下,定点康复机构师资力量得到了补充,均达到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准入标准。下一步将加强与康复机构所在辖区政府沟通,继续加强康复机构师资力量建设,另外市残联将加大师资力量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服务能力。二是2019年经市残联起草推动,市政府颁布了《韶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残疾儿童康复经费结算办法》,提高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补助标准,保障了运行经费,规范了康复机构的运营,促进了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健康发展。三是今后将不定期对全市康复机构进行业务检查,督促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科学化管理。

4.“残疾人政策宣传不够、协同配套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市残联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通过残疾人重大节日节点宣传残疾人事业,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帮扶,在今年的全国助残日期间,在韶关电视台播放了残疾人事业公益宣传片,并邀请南方日报社在南方+客户端直播《来自粤北深山的“甜蜜”》。二是加强评残办证和残疾人扶贫工作,已联合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卫健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疑似残疾人”评残办证落实政策的通知》,并在各县(市、区)开展了全面摸查疑似残疾人工作。三是在市残联定点扶贫镇浈江区犁市镇开展了“三联系”活动,为贫困残疾人送果苗、种果树、送鸡苗、赠饲料、授技术等,关心帮助农村残疾人。四是编印了《评残办证进村居问答》10000册印发至全市各县(市、区)残联、乡镇(街道)、村(社区),正在创作出版反映残疾人工作与残疾人自强风采的文学作品集《绽放》,继续在韶关广播电视台办好残疾人专题节目《爱在人间》、手语栏目,在市残联一楼设立服务残疾人之窗、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和心理咨询中心、与市图书馆共建视障人士阅览室。五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动《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进一步落实。六是代为起草《韶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报市政府,目前已征求完有关部门意见,努力推动韶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为韶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三)针对“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织建设软弱乏力”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于4月23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会上,党支部汇报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讨论了《2020年市残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2020年韶关市残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2020年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创建模范机关工作要点》《2020年市残联党支部工作计划》等文件。在主题教育期间,市残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践行初心使命 狠抓整改落实  市残联着力解决残疾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韶关机关党建》刊发,积极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模范党支部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今年6月党支部组织委员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2020年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业务素质提升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5月初,下发了《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的通知》,推进机关在职党员干部23人到社区报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6月中下旬完成了党支部达标创优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围绕建党99周年,积极开展了红色教育“四个一”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了“三联系”等活动,促进了机关党建与残联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制定了2020年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创建模范机关工作要点》,扎实推动“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

2)针对组织机构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要求,于2020年1月下发了《市残联党支部关于划分4个党小组及分组名单的决定》,设置了4个党小组,分别是市残联机关党小组、市残联退休党员党小组、综合服务中心党小组、粤北就业培训中心党小组。

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再次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修订完善了《中共韶关市残联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制度》和《中共韶关市残联人联合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方案》,规范了党组决策程序。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七一期间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和评星定级工作,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做到了“末位表态”。

2)针对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在4月1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及人事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二是修订完善了《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方案》《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干部实行考验性管理的意见(试行)》,加强了对干部管理纪实工作。三是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选拔任用干部纪实材料和干部政绩档案的收集管理,及时整理归档。四是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本单位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的执行情况。

3)针对“凡提四必”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4月1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张朝养同志强调,今后提拔干部要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必须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严肃讨论候选人的条件,并在合理的范围内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对拟提拔的干部必须做到“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在未收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书面意见时绝不召开会议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针对未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学习,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二是对试用期满的干部及时进行考核,目前已对2名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了考核并报经党组会讨论确认后正式任职。三是对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聘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要求下属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四是今后将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本单位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情况。

3.“违规使用人员和设置岗位”方面

1)针对长期借调下属单位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2月28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借调人员问题,并下发了《关于抽调、借调人员返回单位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限时安排好抽调借调人员岗位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目前5名借调人员已全部返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并已按岗位职责要求履职。二是今后确因阶段性工作需要或是临时重点工作任务需要抽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办的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手续。

2)针对“以工代干”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4月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了下属事业单位中存在的“以工代干”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对“以工代干”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二是分管领导督促指导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限期进行了整改,免去了2位工人身份的管理岗职务,将2名原管理岗的工作人员转调到专业技术岗,为1“以工代干”同志办理了退休手续。三是对下属单位广东省残疾人粤北就业培训中心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3)针对岗位和职数设置不符合编制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残联党组下发了《关于对“以工代干”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的岗位和职数进行整改,立即清理“三定方案”中没有设置的智障部、语训部。目前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已撤销了智障部和语训部。二是要求按照“只出不进”原则,逐步消化现有工勤岗位。三是鼓励管理岗和工勤岗的工作人员通过考取专业技术职称后转入技术岗位,逐步解决管理岗超岗位问题,目前已有3位同志考取了专业技术职称并通过竞聘上岗转入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4.“干部档案管理问题较为突出”方面

1)针对档案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对借阅查阅的人事档案严格履行登记、签批等手续,填写好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规范流程,完善了台账。二是已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下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5人及负责档案管理人员2人的档案纳入市残联管理。

2)针对档案专审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15日组织残联和下属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在4月份完成了档案专审工作,对归属市残联管理的包括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下的干部职工6人、个下属事业单位现有班子成员5人、及人事档案管理员人的人事档案进行专审。二是分管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并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做好人事档案专审工作。

5.“出国(境)管理有漏洞”方面

1)针对证照集中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制度》,并发文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二是加强了有关人员的教育,严格落实了请示报告事项。2020年上半年市残联系统暂无人员出国出境。三是分管领导于6月中旬对出国出境台账进行了检查指导。

2)针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张朝养同志于4月1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出国境相关政策文件,于6月16日干部职工大会上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相关教育。二是完善了《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三是严格审批把关,要求在职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要按程序报批。目前市残联系统暂无人员出国出境。四是加强了资料管理,市残联及两个下属单位已对相关出入境台账和审批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四)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工作敷衍应付,缺乏严谨态度”方面

1)针对班子成员带头敷衍不走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3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将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残疾人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密切联系残疾人。今年4月以来,班子成员坚持每月深入镇村户调研2次。于5月初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疫情影响下走访探视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残联领导深入困难残疾人家庭开展调查,并与专门协会轮流参与每周五信访维权日活动,解决有关残疾人信访问题。三是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问责,将上下班检查、请销假等机关作风建设列为常态管理,及时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心谈话提醒,今年第二季度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话8人次、与中层干部谈话4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谈话5人次。四是扎实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分别于4月30日和62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大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19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落实了工作报告制度,防止走过场

2)针对制定制度随便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有关文件制度,张朝养同志多次在党组会、班子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员大会上时跟进学习新的党章党规党纪,如: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二是按照最新的党内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加强了审核把关,全面清理了单位过期的文件、规章制度,及时修订了与上位法有出入的相关制度。目前已修订了《中共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制度》《中共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方案》等15项制度,废除了2019年制定的《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制定了2020年度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清单》。

3)针对公文印发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查找以前公文印发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二是于4月15日组织市残联及下属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今后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规范印发。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加强了对公文印发的审核把关,开展了经常性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4)针对会议记录简单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会议记录的要求,围绕会议议题、会议主持人和主要领导发言的中心思想,与会者的不同意见或有争议的问题、结论性意见、决定或决议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严格体现决策过程。二是会议记录本由专人妥善保管,做好保密工作。三是与会人员对会议记录的情况签名确认。四是分管领导不定期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不断规范会议记录。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1)针对违规发放会议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定了《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学习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二是成立专门小组严格核实相关情况,经查2018年向参加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人员发放补助是专门发放给参会的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已报请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及省残联同意,但相关批示文件未入报账凭证,目前批示文件已装入报账凭证。三是对当事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做好财务凭证的保管装订工作,当事人也作出了检查并表示今后将完善各项手续和原始材料。四是市残联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账审核工作,规范各类凭证的保管装订,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

2)针对超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经办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政策要求,再次认真核算工作人员带薪休假补贴天数和审核报账原始凭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二是将核算后给当事人多发放的补贴1704.82元已于4月份上缴财政专户。三是对当事人、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要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大家表示将吸取教训做好今后工作。

3)针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5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财会法规,严格规范报账手续,提高了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于6月16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再学习,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三是已责成当事人将违规报销的党校培训个人伙食费和驾驶公车两次违章罚款资金合计650元上缴财政专户,并对当事的2位同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成做出书面检讨。四是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举一反三,排查是否仍有类似问题存在,经过自查,市残联及两个下属单位无其他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五)针对“管党治党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缺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对市委巡察反馈存在的全部问题,于4月3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查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全面整改落实,体现巡察最大成效。三是于6月12召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问题整改责任人员召开了“市委巡察市残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研讨会”,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研讨,每个参会人员进行了发言,既查漏补缺又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四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2020年度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清单》,将各项安排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于6月16日召开了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工作部署暨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五是修订完善了《市残联干部政绩档案管理实施方案》《市残联关于干部实行考验性管理的意见(试行)》《韶关市残联新闻信息审批发布管理制度》《韶关市残联关于防范化解政务信息安全风险工作制度》等10多个规章制度,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权、制度办事、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六是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多次召开党员大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学习重点,切实增强教育的时效性。七是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工作,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开展好常态化警示教育,用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

2)针对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的有关要求,在党组会上学习传达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在616日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2020年工作要点》,严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每次党组会议的准备工作,做到了会前将会议议题和“三重一大”的有关材料提前2天报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审核

2.“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严格”方面

1)针对原始凭证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市残联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了全面核查,要求把缺失的会议通知、签到表等财务报账凭证补充完善。二是修定了《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报账手续,完善会计原始凭证装订保管。三是修定了《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四是对当事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检查并要求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五是要求下属单位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并报送市残联备案,目前,2个下属单位均已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5日组织了市残联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广东省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建立了《韶关市特困残疾人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已建立了特困残疾人补助登记台账,详细登记有关信息,严格审批手续,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3)针对未按规定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5日组织了市残联系统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二是加强了对下属单位内部管理,对采购事项必须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需要报主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批,需要报采购事项业务部门审批的必须报送审批。三是市残联及下属单位将积极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沟通协调,请求对本单位采购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避免出现漏洞。四是目前市残联及下属单位自主采购项目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

3.“落实审计整改不够扎实,表面应付”方面

1)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5召开专门会议,对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严厉批评,要求提高对审计问题彻底整改的再认识。二是责成粤北就业培训中心对2016年的培训工作再次进行严格的核实核算,要求其将多支付给第三方的2.4万元培训费上缴财政专户,已于5月份完成。对当事的2位同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提交了书面检讨。三是要求该中心核查核算自开办以来的各项培训业务情况,核查是否仍有相关类似的问题存在,并将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5月30日前报送市残联,市残联于6月下旬派出检查组对该中心进行了检查,均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2)针对应付审计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5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针对应付审计整改的问题,组织大家再次学习了审计法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思想深处提高了对审计整改的认识。二是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对3位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成采取妥善措施立即整改,确保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于6月中旬对本系统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检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对待巡察整改

市残联下一步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从“对党忠诚”的高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对政治巡察和巡察整改的认识,进一步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巡察组、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的监督,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进一步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已经制定的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整改到位,及时检查跟踪整改进度、整改责任人落实情况、整改成效等,确保反馈的情况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40个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2个需要时间尚在整改中的问题继续做好后续工作,对需要协调推进整改的2个问题抓紧进行。

(三)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进一步强化以制度建设、纪律执行和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见真章动真格,坚决堵塞漏洞,努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机制,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将公开整改情况作为激发整改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残疾人,全面提升韶关市残疾人工作水平,为推进韶关市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为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8898852;电子邮箱:scl8898852@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升平路97号韶康大厦5楼;邮政编码:512000

                                                         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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