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韶关市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1-09-28 14:4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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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韶关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贸促会)进行了巡察。3月11日,巡察组向市贸促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市贸促会对巡察整改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并要求全会上下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市贸促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46个具体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逐个问题分析原因教训,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意见后,3月12日市贸促会迅速召开会议,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成立了以市贸促会会长李敦华为组长,副会长陈汉城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等工作,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整改措施。制定了《韶关市贸促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逐项核实、逐项销号,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问题导向,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建设抓得不够实,尽职尽责不充分,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有欠缺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缺乏广度深度”的问题

一是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全会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主动学习《新形势下如何稳外贸》《疫情下的我市招商引资政策》等与自身工作联系密切的内容,把学习转化为执行力,转化为应对实际工作的办法和能力。二是科学系统制定了学习计划。每次组织学习注重突出主题,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每次安排学习内容不宜过多,注重理解吃透和学用结合。三是注重开展学习交流与讨论。在每次组织学习后,安排一人作主题发言,针对相关学习内容进行学习交流、深入思考,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单位和部门工作实际,推动工作落实。四是立行立改。2021年5月18日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中国国际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讲话精神。

2.针对“学习弄虚作假”的问题

一是已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其要增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单位“一把手”每半年检查一次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对班子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记录人实事求是记录现场学习内容,不假记、不漏记、不补记,做好资料存档。

3.针对“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的问题

一是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其要端正学习态度二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增强个人素质,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对办公室人员的心得体会等进行检查和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关于“政治意识有所弱化”的问题

1.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3月12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已在班子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承担主要责任。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三是加强请示报告。筹备成立研究会,针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相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2.针对“党性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找当事人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准错误。6月6日当事人在市贸促会办公会议上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二是2月2日,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格市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增强党性观念,在组织纪律上进行提醒。三是3月3日市贸促会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通过谈心谈话、个人思想报告,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

3.针对“组织纪律有所松懈”的问题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找当事人谈话,指出问题的严重性。6月6日当事人在市贸促会办公会议上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二是完善了出差报备制度,出差审批表上已明确行程内容。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班子成员离韶外出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备。三是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韶关市贸促会请(休)假制度》《韶关市贸促会机关人员加班和值班补休规定》《韶关市贸促会科级以下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等制度,增强全体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三)关于“党组核心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

1.针对“主动谋划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主动开展谋划。结合工作实际,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开展讨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市贸促会立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国家储备林项目落户韶关, 4月16日在市林业经济暨储备林工作会议上得到王瑞军书记肯定。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增强职责意识。围绕实现韶关高质量发展,深化招商引资工作,以市场换投资,以资源引产业,与广东国电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曼(苏州)能源科技公司等企业,初步达成投资75 亿元的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支架等光伏产业装备企业投资落户韶关。三是精准招商,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中的塑料污染、土地面源污染的严峻挑战,结合韶关丰富的竹资源优势,联系中山大学戴武军教授团队研发的以竹代塑新材料,以竹治污新产品,竹质资源与饲料产品、竹编无醛新建材等竹新材料生产线落户仁化奥达竹服台板公司,规划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实现竹类新材料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今年3月3至5日市贸促会协同省贸促会领导到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应对经贸摩擦,促进“双循环”,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解决企业难题,得到省贸促会来函表扬

2.针对“党组会议召开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已向市委组织部反映了党组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遇有重要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目前市贸促会党组尚未成立,正在跟进中。三是严格党组会和会务会的区别。厘清党组会和会务会的权责清单,防止以会务会代替党组会。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通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四是已修订《市贸促会党组工作规则》《市贸促会办公(会务)会议议事制度》《市贸促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制度。

3.针对“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当前领导班子只有2人的实际情况,已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反映。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已修订《市贸促会党组工作规则》《市贸促会办公(会务)会议议事制度》《市贸促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制度。三是党组成立前,贸促会以会务会的形式议事,落实和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党组成立后,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议事,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定程序、议事原则和参会人员范围。

4.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市贸促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制度明确市贸促会“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范围和议事流程。二是结合当前党组未成立的实际,单位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由会务会代行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三是加强源头管理。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从思想源头上认识严格执行制度的重要性,确保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四是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特别是经费支出把关不严的问题,指定分管领导严格把关。

5.针对“党组会议与其他会议混开混记”的问题

一是已修订《市贸促会党组工作规则》《市贸促会办公(会务)会议议事制度》《市贸促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制度。二是统筹做好会议规划。定期对需召开的会议活动进行收集和梳理,增强会议活动的前瞻性和计划性,避免匆忙开会现象。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对会议原汁原味记录,针对不同会议使用不同的会议记录本。

(四)关于“拓展韶关产品对外出口力度不够大”问题

1.针对“组织企业到国外开展经贸交流作用弱化”的问题

一是积极与广州、佛山、阳江等地市贸促会开展交流,收集相关资料,探索学习各地市在新冠疫情形势下开展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的先进经验。二是广泛与商会会员代表进行交流探讨,并与国家林业机械协会、市交通旅游投资公司、市房地产协会等进行沟通,听取社会各界在当今形势下到国内外交流的具体情况和现实情况,做好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三是主动谋划下阶段工作。与广州贸促会、市农协共同合作,积极组织韶关优质农业企业8月25至27日前往广州参加“第十届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活动,该展会将是国内外餐饮、食品食材企业行业交流、经贸洽谈、业务拓展、提升品牌的难得机遇。

2.针对“经贸信息反馈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制度,筹备成立研究会,将国家、省贸促会发布信息的跟踪和获取落到日常工作。二是与时俱进探索新时期信息发布工作的新办法,编辑《贸促工作动态》,做好信息传递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对外沟通联系,对代表处收集的投资贸易信息,10天内向企业进行了反馈。

3.针对“组织发动韶关产品对外出口方面的宣传不够,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还不够顺畅”的问题

一是已与市机械协会联系,加强了与本地特色产品相关企业的沟通交流,开展调研,了解全市水电、矿山机械等特色优势行业,及时对接东南亚、“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的实际需求,并针对RECP即将实施,协同省贸促会,多次对企业开展专项培训。二是加强与海关、商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其反馈有利于我市企业产品出口的优惠政策需求。三是受疫情影响,组织企业到国内国外进行参展观展受限,多次与市农业协会座谈,根据韶关农产品特色,组织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展,推动韶关产品走出去。

4.针对“政策跟踪调整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政策更新、政策调整的学习和关注力度。二是学习国家和省贸促会关于政策创新的经验方法。2021年以来,结合RCEP实施,加强RCEP服务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主动向企业宣介贸促系统启动RCEP对企服务工作,营造服务创新认证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2021年上半年5次组织全体干部、外贸企业参与国家、省贸促会关于经贸政策与贸易投资法律风险形势分析会等线上学习培训。

(五)关于“跨境招商平台建设有名无实”问题

1.针对“信息发布、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市贸促会网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市贸促会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审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报送信息前需填写《发文稿纸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对报送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安全。将信息发布和审核的工作落在制度层面,并不断完善管理要求。

2.针对“网站和公众号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探索关于贸促动态、展览服务、会员服务等信息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传播途径,对信息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二是严格执行《市贸促会网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规范市贸促会的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三是定期安排组织开展业务讨论,积极探索线上多种信息采集和发布的新形式。

3.针对“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由于作用发挥不明显,单位网站和公众号已关闭注销。二是查找了以往运营网站在发挥招商方面的作用不够明显的原因,作出深入反思和改正思路。三是结合《市贸促会网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及时学习相关平台的先进经验,在工作中探索建立相关宣传和推动招商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落实并长期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全会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在述职报告中单独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2.针对“阵地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已对在本单位内外墙面、宣传栏张贴发布的内容进行核查。二是规范建设党支部宣传阵地、党员活动室,使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三是制定《市贸促会网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杜绝未经审批发文的现象,如遇情况紧急、时间紧迫,而相关签批人员不在的情况下,经请示相关人员同意后,可先发文,后补办审批签字手续。

3.针对“密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查找密件管理存在漏洞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文件进行正确定密,非密级文件不得定为密件,对有关工作秘密的文件,以及不能在互联网传播的文件可设为内部文件二是加强保密工作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会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三是对涉密文件统一规范管理。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做到专人专管、专档专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方面问题:作风建设抓得不够硬,制度制定不严谨,财经纪律执行待加强

(一)关于“建章立制有待提升”问题

1.针对“制度制定未与时俱进”的问题

一是查找制度的制定没有与时俱进的原因,分析情况,举一反三二是加强对2019年3月3日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对今后干部任用选拔工作开展仔细研究和实际调研三是修订《市贸促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针对“制度制定自相矛盾”的问题

一是查找制度制定出现自相矛盾的原因,及时修改制度冲突部分,结合市贸促会实际规范相关制度。已修订《市贸促会党组工作规则》《市贸促会办公(会务)会议议事制度》《市贸促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3.针对“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制定《韶关国际商会会费管理办法》,明确会费管理规定,对未缴会费会员发出催缴通知书,依规收取会费。二是已对《韶关国际商会章程》做了重新的修订,准备提交韶关国际商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审议,加强对入会企业信用事宜审定,提高入会企业门槛。三是加强对国际商会的日常管理,做好会员会费的收缴督促工作。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1.针对“出差审批流于形式,存在未批或补签现象”的问题

一是4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和有关精神。二是已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对涉及提前5天出发所产生的差旅费进行清退。三是修订《市贸促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未经批准、不符合规定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四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的差旅费情况进行了自查。

2.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4月15日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标准,出差人员要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二是制定并通过了《韶关市贸促会资金审核和报销程序》,对审核权限和报销程序进行严格的规范。三是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如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需书面说明原因,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四是立行立改,对经核实超标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整改清退,并已于6月9日全数上缴国库。

3.针对“差旅报销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财务负责人员要及时与财政主管部门沟通,保证经费及时下达拨付二是修订《市贸促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出差人员要及时报送单据,财务人员要高效处理差旅费报销,原则上做到月月清。

4.针对“报销凭证不完备”的问题

一是4月15日组织学习了《市贸促会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健全完善车辆维修审批把关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规定。二是对无维修清单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完善了维修清单校核手续。三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报销程序,财务分管领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报销凭证不完备不给予报销,并从制度上对严格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供了保证。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问题

1.针对“违规报销私车费用”的问题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找当事人谈话,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6月6日当事人在市贸促会办公会议上做了深刻自我检查二是4月15日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的通知》精神驾驶私家车出差,产生的费用不报销(加油费、过路过桥通行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等)三是按有关规定清退违规私车公养相关费用。对违规报销私家车加油费、过路费等共计4759.01元进行了整改清退,并已于6月9日全数上缴国库四是建立完善了公务派车、加油登记和核算制度,坚决杜绝公车油卡、粤通卡私用的情况发生。

2.针对“借公务出差之机办私事”的问题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找当事人谈话,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6月6日当事人在市贸促会办公会议上做了深刻自我检查。二是对“借公务出差之机办私事”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三是对经核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全数整改清退,并已于6月9日全数上缴国库。四是举一反三,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确摆正公与私关系。

3.针对“公务出差携配偶同行”的问题。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找当事人谈话,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责令当事人据实作出了说明。6月6日当事人在市贸促会办公会议上做了深刻自我检查。二是对“公务出差携配偶同行”的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清查。三是对当事人公务出差携配偶同行所报销的差旅费,经核实属违规的部分进行了整改清退,并已于6月9日全数上缴国库。四是举一反三,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在公务出差、活动中要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组织纪律作为行动准则。

第三方面问题:对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干部管理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短板

(一)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1.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了解和熟悉支部换届工作。二是按流程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换届时,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逐项进行准备和落实。三是主动请示报告。加强与机关党委的沟通联系,把握党支部换届选举中的各环节细节工作,特别是针对单位退休党员数量多、年龄大的实际问题提出实际解决方案,积极邀请老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对实在无法参会老党员的情况如实记录,确保参会人数比例符合要求。四是已对支委、记录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市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市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二是对照条例和意见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党建工作常规性任务清单》,落实和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不定期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规范记录。

3.针对“党建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

一是深刻反思,提高认识。组织召开支委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二是由支部书记对负责党建工作的人员(支部组织委员)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相关人员提高工作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党建工作。三是加强检查审核,坚决杜绝这类事件再次发生。党建工作人员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文件送党支部书记审核,由党支部书记严格把关后再进行上报或归档。

(二)关于“在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问题

1.针对“年龄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注意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逐步理顺干部人员结构,注重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二是制定培养干部的中长期规划,除有针对性地引进符合贸促工作的专业人才外,要加强现有干部的贸促业务培训。三是为提高对企业服务水平,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RCEP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1月17日至19日,派员赴广州参加商务部举办的RCEP专题培训班;2月24日,组织市贸促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由省贸促会举办的“全面落实RCEP相关工作暨培训会议”线上培训。

2.针对“干部任职交流未落实”的问题

一是认真查找原因,会内设科室只有办公室1个科室,科以下(含正科)领导职务仅有1个正科实职职数,内部任职交流难以操作。二是结合市贸促会改革方案,已与组织部门及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完善及优化职数编制和内设机构的结构,便于人员流动。

3.针对“干部政策理解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韶关市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熟悉干部任用的相关政策要求。二是向侨联等编制类型相同的市直单位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的做法。三是领导班子对市贸促会干部的职级晋升情况进行了研究,提出初步晋级方案;已与组织部进行了沟通,将充分合理地利用政策,创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激发干部的凝聚力和积极性。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谨不规范”问题

1.针对“机构改革期间提拔干部未报批”的问题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指定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的协调联系,了解相关政策要求。二是加强请示报告,下一步干部任用,由单位领导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单位情况。三是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情发生。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考察干部程序进行报备。

2.针对“存在以考察谈话代替谈话调研推荐”的问题

一是3月22日,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文件,了解和熟悉考察谈话、谈话调研推荐的相关情况。二是修订完善《市贸促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明确考察程序,杜绝考察谈话代替谈话调研推荐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谈话推荐制度,做好考核登记表的审查工作。

3.针对“干部考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文件,了解干部考察的相关工作和要求。二是修订完善《市贸促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按要求对干部进行考察,考察材料结合实际填写。三是详细完整地记录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人事议题时的表态意见和表决结果过程。

4.针对“未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的问题

一是3月22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文件,重点学习了关于“凡提四必”有关要求。二是修订《市贸促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对“凡提四必”进行明确和细化坚持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做到“凡提四必”,充分做好动议前的各项工作准备。三是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5.针对“选任程序倒置”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按规定选人用人的自觉性。二是修订完善《市贸促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明确干部选任的程序。三是及时选派人员参加组织人事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了解和掌握干部选任的最新要求。

(四)关于“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短板”问题

1.针对“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市贸促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以制度的形式为班子成员正确履行“一岗双责”开具清单,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个人,做到任务细化、要求具体、责任清晰、强化班子成员覆职意识,签订廉政承诺书,做到布置工作必提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将工作推向实处,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向党委汇报一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分析廉政风险。三是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谈话和记录工作,以指标量化方式将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和部署考核工作作为硬性规定。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高”的问题

一是学习国家、省贸促会关于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因公出国(境)等对外交往工作开展风险排查防控的相关文件。二是定期开展廉政招商、因公出国(境)相关细则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把持续性防控意识提高落实到日常工作。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3.针对“谈话提醒不真实”的问题

一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执行好谈心谈话制度,持之以恒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话人员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字,完善谈话记录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认真学习谈话提醒有关要求,正确区分日常谈话和谈话提醒,按规定做好谈心谈话工作。三是定期回头查看。每个季度定期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改正问题。确保谈心谈话工作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4.针对“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在3月12日的班子会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身存在“老好人”思想等现象带头作出深刻检讨。班子成员表态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对我会干部要做到该管必管,该批评就批评。对待党员干部定期开展“红红脸,出出汗”的互动,不断抓好作风建设。二是制定了《韶关市贸促会请(休)假制度》《韶关市贸促会机关人员加班和值班补休规定》《韶关市贸促会科级以下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韶关市贸促会印章管理规定》《韶关市贸促会临时外聘人员管理意见》等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贸促事业发展

市贸促会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与贸促工作需要还有不少的差距,一些整改问题有待深入解决,一些制度需要长期坚持。市贸促会党组尚未成立,后续还有大量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会将继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整改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倒排时间节点,督促加紧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打牢基础。

(四)运用整改成果推动贸促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体现在推动贸促改革创新,促进贸促事业发展上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881508;电子邮箱:sgsmch@163.com;邮政地址:广东省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1412室;邮政编码:512002。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韶关市委员会

                             2021年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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