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3-12-25 09:02: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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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2022年1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红十字会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一是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支部会议等形式,带领全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牢牢把握市委巡察是政治巡察的重要定位,党支部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动力,作为对全体党员干部政治品质、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考验。会领导带头推动和直接参与整改,认真审阅、修改和把关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报告等,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的标准,率领全体干部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有力促进了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为切实担负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韶关市红十字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支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中共韶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市红十字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确保所有问题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四)坚持以整改促工作,突出整改成效。坚持从严从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注重源头治理,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27项,持续推进整改4项,新建或完善制度13项。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有待加强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有效落实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和有关本系统工作重要批示有差距问题。
  一是制订《韶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和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红十字业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领域等工作纳入学习计划中,作为支部重点学习内容,市红十字会领导带头执行学习。二是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通过专题宣讲、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2023年6月在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坚定跟党走、建功红十字”征文和演讲比赛,进一步引领红十字工作者、志愿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级竞赛的基础上,选派优秀选手到省参赛,我市选手的征文与演讲分别荣获二等奖称号,我市红十字会荣获“优秀组织奖”称号。
  2.针对学习打折扣,结合实际不紧问题。
  一是制订《韶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2023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防汛救灾和群团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并结合我市红十字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制订《韶关市红十字会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韶关市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韶关市红十字会2023年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等,进一步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印发了《韶关市红十字会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明确责任分工。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韶关市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韶关市红十字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韶关市红十字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韶关市红十字会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等,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
  4.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了韶关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在信息平台发布红会工作信息。2023年2月下旬至今市红十字会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共90多篇,其中微信点击量超过5万人次,进一步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二是制订《韶关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韶关市红十字会个人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法治与底线思维,强化审核发布工作。三是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会,同时强化市红十字会三支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通过组织红十字志愿者骨干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会和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规范和引导红十字志愿服务。四是积极宣传红十字志愿者先进事迹,对我市荣获全国红十字先进志愿者和省先进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并在2023年4月市红十字会八届二次理事会上,对市本级三支先进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和12名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达到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的作用。五是加大韶关市红十字会网络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在网站主页栏目更新“学习二十大 建功新征程”主题宣传内容,在“党建栏目”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主题宣传。六是加强对红十字会理事、监事和志愿者微信交流群的管理,同时不定期参与志愿者内部工作会议,加强对志愿者的引领。
  (二)履行职责使命存在不足,统筹谋划事业发展不够问题
  1.针对推动应急救援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制订《韶关市红十字会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援水平。二是2023年2月下旬至今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了水上应急救援知识进校园活动19场次,受益9000多人。计划进一步组织水上救援队开展复训工作,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三是强化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邀请省红十字会在我市召开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解决我市应急救护师资不足问题。积极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全市红十字系统2023年2月下旬至今已开展救护培训122场次,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救互救技能。
  2.针对推动基层组织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红十字组织进学校,2023年3月至今全市共新增基层红十字组织13个。二是依托红十字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宣传等便民惠民服务活动。2023年2月下旬至今共开展应急救护培训30多场次,发放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应急救护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
  3.针对物资储备管理要求不落实问题。
  一是完善物质储备管理台账,按要求对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实现台账如实反映储备物资的质量、出入库及运输等情况。二是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韶关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管理制度》,落实储备库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制度,确保做到账物相符。三是积极争取资金用于仓库修缮,解决备灾救灾仓库年久失修、长期漏水等问题。目前已解决漏水问题,下一步计划解决仓库外墙瓷片脱落、仓库残旧和阴暗潮湿等问题。
  (三)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推动改革工作缓慢问题
  1.针对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
  一是制订了《韶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支部议事决策范围并明确将相关主责主业事项纳入其中。二是改进“三会一课”记录主责主业的问题,将“三会一课”与讨论主责主业的党支委会议分开。2023年2月下旬至今共召开党支委会议13次,其中涉及主责主业的议题占比为81.54%,切实担负起党支部对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集体研讨,民主决策。
  2.针对未充分发挥理事会的议事决策作用问题。
  一是组织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和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二是2023年4月召开韶关市红十字会第八届二次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会的议事决策作用。三是建立了韶关市红十字会理事、监事微信交流群,进一步凝聚人道力量,加强沟通交流。
  3.针对推动本级红十字会改革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了《韶关市红十字会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清单》,明确改革责任和工作要求。二是2023年4月召开韶关市红十字会第八届二次理事会,会上对全市红十字改革进展情况特别是机构设置等工作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三是2023年7月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关于设立市红十字会党组和推动县(市、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工作情况报告,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4.针对推动县级红十字会改革办法不多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省红十字会《关于全省红十字系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指导意见》,引领红十字会干部吃透精神,积极推动工作的开展。二是深入县(市、区)调研,并于2023年4月召开韶关市红十字会第八届二次理事会,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会长)、专职副会长和财政、编制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对全市红十字改革进展情况特别是机构设置等工作进行了通报。2023年8月初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业务工作培训班再次进行部署。截至目前,乐昌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浈江区红十字会实现独立设置,为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有待加强
  (一)作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针对调研不“深”,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制定了《韶关市红十字会常态化基层调研制度》,明确调研内容、地点(范围)。二是深入南雄市、始兴县红十字会,乐昌市楼下村、始兴县东一村博爱家园项目点、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及募捐箱所在地等进行深入调研,加强指导,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反馈意见,限期整改落实。
  2.针对工作不细致问题。
  一是对市红十字会网站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及时撤换过时、陈旧、错漏、涉政治类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宣传内容共12处。二是完善《韶关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韶关市红十字会个人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强化审核发布工作。
  (二)担当意识有所欠缺,主动便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未主动开展全面审计工作问题。
  一是组织市红十字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法规要求,增强法纪意识。二是2023年4月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韶关市红十字会2020年至2022年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目前已完成审计并向社会公开。
  2.针对对募捐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由市红十字会领导带队,组织志愿者一起对现有的5个红十字募捐箱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做好维护维修工作。目前已对2个老旧损坏的募捐箱进行了更换。二是开拓创新,紧跟时代步伐,目前已和工商银行签订协议并开通了红十字二维码捐款功能。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多报补贴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违规多报的差旅伙食补助1000元已经清退上缴国库。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2020年以来差旅费和津补贴发放情况,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问题。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思想根源上提高认识,筑牢思想堤坝。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水平。五是重新修改完善了《韶关市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且加强审核把关,严防出现多报补贴问题。
  (四)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会计基础工作长期不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对会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分工,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分工。积极选送财务人员参加省红十字会和市财政局的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发现由于人事、财务人员未及时更新2020年至2022年缴交基数,导致个人缴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出现差额,目前已全部清退并上缴国库。三是加强日常报销审核把关,全面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2.针对库存物资账账不符问题。
  一是对存在的库存物资账账不符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建立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韶关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管理和物资采购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定期对库存物资和账目进行审查。
  3.针对接受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建立《韶关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管理制度》,明确捐赠物资登记入账后方可进行分发。二是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对省下拨的应急救护培训器材进行登记入账,及时完善记录。三是组织会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把关,杜绝捐赠物品未登记入账即进行分发的情况发生。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有待加强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1.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扎实问题。
  一是已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效果。二是针对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的问题,当事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存在问题开展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其他同志也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自我剖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三是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针对谈心谈话不经常问题。
  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在春节等重要时节前开展廉政谈话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3年2月下旬至今,共开展谈心谈话11人次,将谈心谈话作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其凝心聚力促发展的政治功能。
  3.针对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费使用的规定,强化党员的组织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规范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制定了《中共韶关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2023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计划》,坚持统筹安排,杜绝先支出后讨论决定的现象。
  4.针对制定的党建工作制度虚化问题。
  一是开展单位党建工作制度专题梳理工作,对不合理和不符合实际的《韶关市红十字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韶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韶关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废止,对《中共韶关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了重新修改完善。二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学懂弄通要义,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选人用人有关工作把握不到位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对照巡察反馈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由党支部书记对原组工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对干部选拔程序和任职时间作出说明,放入干部个人档案,确认干部任职时间。四是组织会机关领导和组工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和职级晋升工作。
  2.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由党支部书记对原组工干部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公务员回避规定》,切实增强规矩意识。
  3.针对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组织会机关领导和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资料汇编》,提高人事档案工作水平。二是已升级干部人事档案目录系统,规范人事档案管理。三是认真整理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按照最新规定进行归类,同时核查发现干部毕业证书复印件、《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表》等重要材料缺失4份,现已补充完善,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分类准确。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党支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2023年市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了市红十字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202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分析了市红十字会的廉政风险点,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前。
  2.针对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强化法纪执行意识。二是召开会议学习和研究《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执行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共韶关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3.针对对捐赠款物监管薄弱问题。
  一是组织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了《韶关市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强化法纪执行意识。二是跟踪和落实2023年元旦、春节“红十字博爱送温暖”和日常捐赠物资的发放情况,检查核实救济对象的基本情况。三是从2023年3月起,按照季度在韶关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开所有捐赠物资的接受、使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方面问题,在聚焦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方面有待加强
  (一)针对接收的捐赠资金情况未全部向社会公开问题
  一是组织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标准》《中国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进一步强化法纪执行意识。二是落实整改,对2020年以来接受捐赠的资金情况在韶关市红十字会网站上进行了全面公开。三是建立了《韶关市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明确公开内容与时限,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针对接收的捐赠物资未全部向社会公开问题
  一是加强会机关干部职工法规学习,把好捐赠价值证明、质量合格和防范风险三道关口。二是落实整改,对2020年以来接受捐赠物资的情况在韶关市红十字会网站上进行了全面公开。三是以提高红十字透明指数为抓手,规范完善官方网站接受捐赠物资信息,进一步提升红十字工作透明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市红十字会党支部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一是继续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措施,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出现反弹回潮现象。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和上级红十字业务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对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76603;电子邮箱:a8176603@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芙蓉北路22号韶关市红十字会;邮政编码:512026。
       
  中共韶关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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