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深入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

发表日期:2018-09-24 17:0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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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浈江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形成震慑。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15条,立案10宗。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该区纪委监委对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部署,多次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部署具体工作,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以推进。结合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工作,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入户核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排查。并制作了《浈江区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违纪违法线索摸排活动知晓卡》,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重点摸排的八个方面违纪违法线索之一,将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举报地址等信息公布在知晓卡中,共制作了2万份知晓卡发放到各镇(办)村(居)及区属各有关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二、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职责。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组织领导机制、问题发现机制、线索处置机制、直查和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说情干预行为调查机制、综合分析机制和通报曝光机制,通过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将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职责落实到相关单位。

三、强化线索摸排,规范台账管理。该区纪委监委聚焦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办案“扩挖”等各种监督主体作用,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该区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了解群众诉求,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加强协调,通畅渠道。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行政司法部门沟通联系,针对查办案件线索中出现的问题,多次召开公检法等部门协调会,强化沟通协调,认真研判,做到线索及时移送、信息互通共享,纪法衔接紧密,快查快办。

四、强化监督执纪,形成震慑作用。按照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该区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纪委区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对督导内容、督导方式和督导要求都有明确要求,工作开展以来,督导组采取对口督导、巡察组巡察监督、督导组专项督导、区纪委监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等方式进行,形成督导任务清单,对镇(办)及相关部门进行督导。该区强化直查督办,指定专门的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处区管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并对下级管辖的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特别是上级交办、审查调查中发现、政法等机关移送且可查性强的案件进行直查。(浈江区纪委 周可华 曾炳祥 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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