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集中研判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表日期:2018-05-16 09:0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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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集体研判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拓宽渠道,构建线索收集“局域网”。今年3月以来,市纪委监委多次组织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全面推进、落实责任。发布“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公开信”,八个派驻纪检组分赴各驻在单位,召集驻在单位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并在各单位宣传张贴,提升广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自觉做到“既是执法者,更是守法者”。各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下到各村(居)委会,走访各户村(居)民进行广泛宣传讲解,并在各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司法、公安等单位大门口、办事大厅,村(居)委会宣传栏、自然村公告栏等面向群众张贴,正面宣传声势不断壮大。同时,在重点镇街、机关单位挂设乐昌市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箱”20个,进一步敞开群众举报大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畅通走入百姓生活“最后一公里”。

二.集中研判,严把精准斗争“制高点”。建立集中研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长效工作机制,由市纪委书记、党风政风室主任、信访室主任、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及其分管领导组成研判工作组,对举报箱回收的、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反映的涉黑涉恶信访举报件一律实行“先研判,后办理”。从人员类型到问题性质再到行业领域进行全方位研判,通过集中探讨、把握界限、准确区分,确保研判精准、工作有效、行动有力。建立微信、QQ工作群,不定期推送有关政策解读、全国各地实施的创新举措、曝光的典型案例等可学习可借鉴的新闻资讯,带领各级纪检机关主动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打牢执纪底子,“快、准、狠”全力打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摸排和收到反映涉黑涉恶信访举报12件,通过集中研判,受理涉黑涉恶信访举报5件,移送市扫黑办4件。目前,已办结2件,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立案1件;经查不实了结1件。

三、严格办理,发出纪法惩治“最强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有效结合,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归口受理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信访举报,建立专项台账,实行“专人专管、实时跟踪、全程留痕”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个优先”要求,凡涉黑涉恶信访举报一律优先录入系统、优先呈报领导、优先移送分办。明确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需延期办理的经市纪委副书记以上领导批准,视情况给予延长时限。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不力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坚决处理,严肃惩治,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乐昌市纪委市监委 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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