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上旬至2024年7月上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全责任体系,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督促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二)细化整改方案。分局党组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巡察反馈问题,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建立巡察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高效、高质量推进。
(三)全力推进整改。分局党组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建立碰头会制度,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扎实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中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党组会均安排“第一议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中,聚焦中心工作,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对有关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并加强对学习研讨材料的审核。
(二)履行水环境保护职责有差距
1.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偏低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150个自然村中1135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98.7%;全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158个自然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100%。
2.针对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偏低问题。一是加强运维管护经费保障,协调区财政局向各镇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资金。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向各镇下发了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治理调整为资源化利用的设备清单,推动各镇按要求开展修复和提升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全区148个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中142个正常运行,正常运行率95.95%。
3.针对水环境质量状况不稳定问题。一是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入河排污口整治、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等具体考核指标,每季度定期调度有关单位、各镇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二是协助区市政管理中心成功申请北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用于推进曲江区马坝河城区段沿河排口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三是加强对北江高桥断面、苍村水库的水质监测预警研判以及周边工业企业的巡查监管,2024年以来已对5宗涉水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曲江区各断面水质年度考核达标率为100%。
(三)污染防治工作不够到位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牵头编制了《韶关市曲江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二是结合日常排查监管、河流监测数据及群众信访情况,强化辖区畜禽养殖集聚区、流域监管,严厉打击畜禽养殖场偷排粪污、废水违法行为,确保流域水质安全。2024年以来收到的涉畜禽养殖信访件均已办结;立案查处养殖场违法案件2宗,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拘留。三是联合区直有关单位强化畜禽养殖检查,指导帮扶畜禽养殖场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四)行政执法不够严格
1.针对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问题。一是对全局执法人员资格开展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动态更新执法人员清单。二是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件申领及到期换证考试。
2.针对行政处罚不符合规定问题。已对相关执法办案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3.针对行政处罚执行力度不够问题。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对部分未按时缴纳罚款的案件完成罚款追缴。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一)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针对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问题。已按要求重新调整班子分工。
(二)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针对部分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对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三)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针对部分工程完工结算未送财审就支付全部工程款问题。一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与工程建设管理学习,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了《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确保使用专项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程序开展。二是根据工作实际修订了《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审核。
(四)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1.针对专项资金支出率低问题。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打通未动工项目的堵点难点,督促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业主单位在达到支付条件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关于支付勘察费、设计费等款项的申请,推动开展资金支付工作。二是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加快支出缓慢的项目的资金支付。
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项目全链条管理,并对2021-2024年未完成支付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环境效益。
3.针对违背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质保金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学习,加强资金支付资料审核,强化资金申请支付部门、财务部门多级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专项资金款项,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五)解决群众诉求不够有力
针对投诉处理效果不佳问题。一是加强信访办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化解信访矛盾,避免多次、重复信访。二是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处理投诉,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和生态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定期开展投诉案件自查工作,加强对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并及时做好群众解释及回访工作。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分局党组未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一是制定并落实《中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分解,建立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密切协作、协调推进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填报《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并落实分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督促落实、一起考核总结。二是扎实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积极开展学习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到位
针对开展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
针对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够到位问题。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回避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回避制度。
(四)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针对落实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定期检查备案人员证照办理情况和出入境记录,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
第四方面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1.针对未履行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监督职责问题。根据有关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退出类电站完成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解网19宗。
2.针对城市生活污水整改任务进展与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目标差距较大问题。一是督促相关部门推进梅花河北岸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目前已完初步设计。二是市水投集团正新建一条排水渠,计划将山水、农灌水引入渠中,减少污水管网中混入的山水、农灌水等清水量,有效提高管网污水收集率,推动解决城区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等情况。目前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4%。同时,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提供城区管网建设底数,加快推进曲江城市内涝管网提升工程(第二期),对有关内涝点进行整改,新建雨水排水管网,进一步完善城区排水系统,并开展城区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的领导,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更好地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曲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强保证。
(二)强化建章立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通过制定完善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推进工作提质增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区委“1136”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与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助力曲江高质量发展。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692816;邮政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10号,邮政编码:512100;电子邮箱:qj6692563@163.com。
中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党组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