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0日至8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乳源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乳源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加强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县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供销社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范围、责任人员,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三)建立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对30个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中共乳源瑶族瑶族自治县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县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9个,“下属公司及基层社人员严重老龄化,后续发展青黄不接”的问题正处于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习近平关于供销社要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指示精神领导不够深刻,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高了干部职工对综合改革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三季度、四季度党组会议中,对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12月16日召开县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会议,总结了县供销系统2022年综合改革情况,并就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3.狠抓工作落实,紧盯综合业绩考核“指挥棒”,对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生产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把供销合作社工作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思考谋划,努力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针对“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落实县委‘三农’工作上存在职能定位不够准确,服务三农、扶农助农、联系农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破解供销社发展难题的信心和决心缺乏,敢啃‘硬骨头’的勇气不足,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下属瑞联贸易有限公司参股成立乳源瑶族自治县瑶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运用先进农作技术和农业机械装备,开展农技推广、统防统治、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农资供应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范围覆盖乳源全域,并辐射至浈江区、武江区和乐昌市部分区域。有效破解农村劳动力短缺、土地利用率低、农产品产量不高等问题,推动农资企业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促进中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构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2022年8月已将《县域农产品品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供销合作社并完成了项目入库,通过打造县域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运用互联网销售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3.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与乳源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将“粤供易贷”、“供销快贷”等金融服务延伸至镇村,2022年协助开放办社企业贷款370万元,有效帮助开放办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供销社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4.加强基层社改造升级,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拓展服务项目,增强基层社和下属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提升为农服务功能,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截至2022年12月通过筹集资金对危旧门店、仓库等资产进行改造。一是对桂头供销社破旧门店进行装修升级,升级后用于开展农机农资农技服务,提升基层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二是改造游溪供销社原破旧物业,建设县供销社扶农支农(农产品)加工基地,目前项目主体已完成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与第三方涉农企业合作,带动当地农户开展农业种植,扭转土地撂荒,增加农户收入。三是盘活闲置物业,通过对大布供销社物业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大布供销社旅游民宿项目,目前已经进入验收阶段,项目建成能够增加大布供销社集体收入,带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5.推进服务网络延伸,截至2022年12月已建设10个村级供销社,提升了基层组织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针对“下属单位及基层社财务报账混乱。如瑞联公司、大桥社2020年以来办公用品费用支出较大,均为大额发票,存在现金支付,无购买清单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021年已聘请第三方审计对全县基层供销社及直属公司的账目进行了全面审计,并根据审计报告制定整改方案下发至相关基层社和下属企业要求整改,目前下属单位已完成整改。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3.县社2022年10月10日已制定《基层社及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下发给基层社及直属企业执行,已明确要求超过1000元的大额支出须采取转账、使用支票方式结算。4.各基层社及瑞联公司已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中明确了办公用品采购程序,要求购入时须至少提供采购清单、发票等凭证,领用时按规定登记《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5.对基层财务人员开展了财务培训,对基层社及直属企业开展了财务检查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四)针对“瑞联公司存在违规‘挂靠’社保,有13名不属于瑞联公司员工的人员‘挂靠’瑞联公司名义购买社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瑞联公司已办理13名人员的停保手续。2.瑞联公司已签订整改承诺书整改。3.对相关责任人做出批评教育,提醒违规“挂靠”购买社保的风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意识。4.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管,要求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执行。
(五)针对“学习计划出现‘棚架’现象,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共13个专题,年度只完成集体学习研讨会5场,没有专门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和党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完善了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扎实开展学习活动,会议记录员和班子成员按照要求用专门的笔记本做好学习记录。切实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执行、有监督、有落实。
(六)针对“抄袭问题突出,《县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细则》 《县供销社事件舆情风险评估机制》等制度存在照搬照套,甚至连单位名称都没有修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开展了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县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县供销社事件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制定了《县供销社保密管理制度》 《县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和《县供销社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通过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了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2.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增强了办公室人员责任意识;3.《县供销社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材料的审批流程,严格了文稿审批程序,避免了照搬照套现象。
(七)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8年-2022年期间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雷同,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分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领导班子个人述责报告均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供销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3.制定了《县供销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县供销社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均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报告中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情况,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了年度干部考核,作为评比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针对“出入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对干部职工出入境管理不到位,仍有8名在岗职工未在公安机关备案,1名已去世的职工未撤销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022年10月14日已对去世职工办理撤销备案手续;2.2022年10月14日已对下属企业8名在岗职工进行出入境备案,并按有关要求将出入境证件存交由县社人事股保管,对下属企业职工护照、通行证统一登记、管理。3.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九)针对“社属企业、基层供销社资产‘家底’不清,情况不明,没有每年定期进行清产核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已要求社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开展自查自纠,县供销社资产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深入下属单位进行固定资产调查摸底,对固定资产所处位置、面积、房屋结构、使用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2.县供销社根据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县供销社资产管理制度》,并将在今后资产管理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十)针对“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3月前党组会议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前没有党组成员对重要事项的表态发言记录,主要领导未执行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制定了《县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纪检派驻组参加会议,坚持党组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十一)针对党组议事表态不合规。2021年12月以来仍用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列席人员在供销社“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表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2.制定了《县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列席人员在“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表决的事情再次发生。
(十二)针对“党组会议记录本存在撕页现象。如2021年4月、10月、11月的党组会议记录均有撕页现象,未见有7月29日会议纪要的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经自查,已找到7月29日会议纪要的会议记录。2.规范了会议记录,如有错处划线更正,重要内容出现错误需要更正的,记录员已在更正处签名,没有再出现撕页现象。
(十三)针对“吃‘老本’、图安逸,业务拓展不够有力。对下属公司和基层社的建设发展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下属公司和基层社的干部职工工作标准不高,敬业进取精神不强。有的党员干部职工在岗不敬业,在职不尽责。下属公司和基层社除了管理现有资产,收取租金外,无任何其他业务拓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已初步制定下属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方案,计划招聘3人,解决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2.制定了《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经营管理,并将在今后资产管理实践中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3.指导监督桂头供销社建设扶农支农(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指导监督大布供销社建设旅游民宿项目,指导各基层社进一步做好开放办社、村级社建设等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各基层社和下属企业谋划项目,加强了基层社服务功能建设。
(十四)针对“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下属瑞联公司及大桥供销社存在无就餐原因、接待清单和接待人次支出招待费现象,接待费用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基层社及下属企业制定了《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确定了公务接待餐费标准,明确了公务接待费报销所需附件,如至少提供发票、公务接待清单。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公务接待费支出,严禁报销费用偏高的不合理公务接待费支出。3.开展专项检查公务接待规范工作1次,目前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已附上公务接待清单,餐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十五)针对“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县供销社2020年3月(第24号凭证),无就餐明细、无公务接待函、无就餐原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自查,已找到2022年3月(第24号凭证)的就餐明细、公务接待函、就餐原因材料。财务部门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每一笔公务报销事项,凡涉及不按规定接待、不按规范报销的情形,一律不予审核报销。
(十六)针对“发放补贴、津补贴佐证材料不齐。2020年6月(第14号凭证)发放的年休假应休未休完工作报酬,所附票据无单位盖章、无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计划调整审批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组织人事股、财会股工作人员学习了《关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的通知》,加强了规范津补贴的发放审批手续。2.针对所附票据无单位盖章、无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计划调整审批表》的问题进行完善补充。3.制定《县供销社收支管理制度》,规范了审批流程。
(十七)针对“大桥供销社违规借款给个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经了解,因为周某是绿色食品公司大布加工厂的经营承包人,周某在收购农产品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向大桥供销社借款,大桥社向县供销社领导口头请示报告该事宜,为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保住“乳源三宝”(腐竹、番薯干、笋制品)这个品牌,经县社班子同意该社借款给周某。2021年,周某还清本金,并按银行利息标准支付大桥社利息,大桥社已作入账处理。2.县社对基层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加强了财务监管。
(十八)针对“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至2021年下属公司及各基层社的房屋租赁收入均存在坐支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县社制订《基层社及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10月10日下发至基层社及直属企业执行,该制度第十条规定现金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2.组织财务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调收入坐支现金的危害,通过培训结算中心的财务人员提高了财务风险防范意识,自2022年6月起,房屋租赁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十九)针对“2021年4月县供销社采购电脑及打印机合计6499元未经过党组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了《县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求固定资产采购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少、督查少,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问题。2018年以来未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未进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检查,没有把廉政建设压实到下属企业和基层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会议,汇报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安排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制定《县供销社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主体责任。3.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相关股室、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4.2022年9月组织县供销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5.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6.2022年12月8日与下属企业、基层社负责人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十一)针对“县供销社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问题少,提工作要求多,开展思想教育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022年9月8日开展了供销社系统集体廉政谈话,县社股及以上干部、县社直属企业、基层社主任参加会议;2.2022年12月16日召开了县供销社坚决反对特权深入纠正“四风”专题学习会。
(二十二)针对“下属公司及基层社房屋(场地)租赁管理混乱,租赁不透明,有的租赁协议内容不完整,还有协议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如侯公渡供销社黄某某签订的门店承包合同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后至今未续签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对全系统租赁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续签了应续未续合同。2.征求市供销社意见,重新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细化了租金标准、资产交付、违约责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规范了房屋租赁行为。3.通过发布公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招租,有效提升了租赁透明度。
(二十三)针对“支部委员会换届不够规范。预备人选请示时间与会议记录本内容不一致,2021年9月8日确定初步人选,成为预备人选时间不够5个工作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经到县工信局党委查阅,县供销社党支部于2021年9月15日向县工信局党委提交《关于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预备党员人选时间已够5个工作日。2.2022年10月12日党支部召开了支委会,会上党支部书记李炳才同志对组织委员杨某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以后要严格执行支委会会议记录要求,做到会议情况及时记录,会议日期准确无误,并详细登记缺席人员请假原因。
(二十四)针对“党组织设置混乱。2019年4月供销社党支部与瑞联公司党支部合并,党总支随之撤销,未见相关会议材料及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经到县工信局查实,县工信局党委于2019年1月12日批复同意县瑞联贸易有限公司党支部等2个党支部合并,2019年6月28日县供销社党总支请示县工信局撤销县供销社党总支,2019年7月1日县工信局党委批复同意撤销县供销社党总支。2.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设置。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有关要求,规范党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合并、撤销等流程,对会议、请示、审批等有关文件资料及时存档,建立台账。3.制定了《县供销社档案管理制度》,并要求干部职工按制度做好文件归档工作。
(二十五)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党小组没有严格执行每月党小组会议,2019年1月和4月没有支委会的记录,2021年四季度无党课和党员大会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2022年10月12日召开支委会,传达了巡察发现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研究了初步整改措施,强调此项问题应该立即整改,避免再次发生,即日起要加强会议记录工作,每次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会议议题、讨论过程、决策结果等详细内容。2.党支部制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二十六)针对“党建工作手册基本信息不完善。会议时间不具体,参会人数缺失,无会议记录人,没有在党建工作手册中填写缺席人员姓名及原因,出现党小组会和党课混记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建工作手册基本信息。2.加强支部委员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好“三会一课”记录。2022年11月,党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培训。
(二十七)针对“未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2019年度的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直接使用民主生活会的材料。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没有主要领导的个人检查材料,支委班子及部分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与2019年度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11月8日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审阅了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详细审核了每位班子成员材料的真实性,杜绝了代写杜撰、照搬照抄等情况。会后工作人员加强了民主生活会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对待,认真查摆问题,对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
(二十八)针对“下属公司及基层社人员严重老龄化,后续发展青黄不接。据统计,县供销社3个下属公司及7个基层社负责人年龄全部超过55岁,其中58岁至59岁有6个;另外4名在职职工中3人临近退休”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县供销社下属瑞联公司及基层社已初步制定招聘方案。2.督促下属单位抓紧落实公开招聘工作,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加快补充新鲜血液。
(二十九)针对“2018年以来,县供销社对退休党员疏于管理,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归属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自2022年10月11日起组织召开的党员大会,主动邀请党支部退休党员参加,加强退休党员的归属感;2.2022年9-10月,开展送学上门活动,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开展“送书上门”活动,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11本,发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11本。(三十)针对“2021年11月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县供销社下属瑞联公司及大桥供销社审计反馈指出“银行账账不符”“记账凭证存在签名不齐全”问题整改不彻底。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联公司银行账账不符。截止2022年6月,瑞联公司、大桥供销社所有记账凭证无人签名,所附原始报销单据只有单位负责人及出纳签名,无证明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针对2021年11月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县供销社下属瑞联公司及大桥供销社审计反馈指出“银行账账不符”问题,2022年11月已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账账已相符。2.对瑞联公司及大桥供销社签名不齐全的记账凭证及原始报销单据,于2022年11月已补齐签名。3.完善了报销审批流程和手续,原始报销单据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名。记账凭证制单人和复核人有及时签名或盖章,其中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着眼长远长效,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纪法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县供销社工作全局。
(二)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推进整改责任制落实,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新局面,持续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再上新台阶。
(三)持之以恒,继续抓好整改。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以整改成果取信于干部职工。
(四)凝心聚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坚持供销社“联农带农助农”总基调,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供销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383458;邮政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西路3号;电子邮箱:sgrygxs@163.com。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