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明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3-08-09 09:30:00 来源:韶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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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至8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明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县委巡察组向明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整改情况
  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公司党委根据反馈问题,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4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
  截至目前,巡察发现的4大类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7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在整改中,制定措施91项,建章立制15项,免去管理人员职务4名,调整工作岗位1人,批评教育、各类谈话35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问题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份起,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做到逢会必学政治理论,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开展分析研讨和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未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形式单一,理论联系实际不强,未能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底制定了《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下一年度按计划开展学习。在学习中,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以理论指导实践,取得实效。
  2.在“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对风险管控不足”方面
  (3)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县明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研判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及时研判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4)针对“对网络安全工作重视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已安排办公室人员对公司政务微信群与微信群等宣传工具进行长期监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定期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办公电脑网络安全专项检查,经排查,未发现存在网络安全隐患。三是已将网络安全工作列入意识形态工作日程。
  3.在“开展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5)针对“信访维稳重点对象稳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分析研判不足、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12月12日召集公司信访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二是已定期对公司潜在矛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时。三是已改进工作作风,变上访为下访,分别于2022年8月8日、8月9日、8月10日、8月15日、10月13日、12月2日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信访人家中了解其生活情况、做思想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四是已强化维稳人员队伍力量,确保在重大节日期间将稳控措施落到实处。
  4.“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规则不规范”方面
  (6)针对“党委会会议记录仅记录所议事项的决定结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明确每一位党委班子成员在议题的决策上,都必须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二是认真践行末位表态制,2022年10月份起,党委会议对所议事项,由党委负责人在最后表明态度。三是2022年10月份起党委会议实行会议全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针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的问题
  1.在“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失管失控,违规问题易发多发”方面
  (7)针对“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和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1月16日通过中介超市委托第三方造价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核算,依据可研批复的内容,核定减少的建筑面积,据实核减结算金额。目前,后续工程款项已暂停支付。由于本项目未进行竣工结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即根据第三方复核结果,进行结算。二是已免去负责该工程的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务。三是已建立完善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8)针对“擅自决定不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1日经公司党委会决定,免去了金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职务。二是已制定明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公司合同管理审核审批流程,所有重大合同均须经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三是于12月2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第一期培训,要求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立项批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招投标,不得擅自降低或改变批复项目标准和内容。
  (9)针对“擅自改变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免去了金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职务。二是已制定专人管理网上中介超市账号,对使用财政和国有资金(占比10%以上)购买的项目,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对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统一通过明源公司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帐号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三是于12月开展第二期培训,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交易系统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性文件及技术规范,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法律意识,各项工程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做好选取工作。
  (10)针对“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失职责任人进行免职处理。二是已落实工程项目管理和重大工程项目公司党委集体决策机制,防止招标工程和招标文件量身订制。今后工程建设参建各方都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目前,由公司负责建设的一六农贸市场项目,于2022年10月17日组织参建各方召开廉政暨履约谈会议,并签订了廉政责任书。三是12月2日组织了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有关人员及会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进一步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招投标流程和标准。
  (11)针对“预算编制和进度款计算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暂停支付余款,待通过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再合理支付(扣减)款项。
  (12)针对“勘察、监理、施工等资料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2月,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情况梳理,依合同条款追究各单位的造假行为,具体违约数额由法律顾问确定后依法追缴。
  (13)针对“专业工程违法分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1月16日通过中介超市,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项目复核中。二是对涉嫌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依据合同条款追究责任,结算时依法扣除违法分包部分工程的预(结)算价格。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行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分包专业工程。
  (14)针对“对质量和安全监管失职失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钢筋用量少的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交了钢筋检验报告。接下来,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按实际统计的数量进行结算。二是施工质量问题,同由第三方单位结合实际审核扣减结算金额。
  2.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方面
  (15)针对“公务用车监管、使用混乱,涉嫌私车公养、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3日前退回在差旅费用中违规报销私家车油费和过路费共656.02元到公司账户。二是责令退回在维修费中违规报销车辆违章处罚费130元。三是针对温汤电站车辆维修频繁、费用过高的问题,已约谈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警醒谈话。并就该项问题,由公司纪委牵头,前往汽车修理厂查验检修清单,同时多方调查了解,核实维修情况。四是免去温汤电站负责人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五是完善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同时督促下属各企业严格贯彻落实落细,明确下属企业使用公车,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六是从2022年12月起,对温汤水电站进行常态化内审。七是从2022年11月1日起,温汤电站所有开支由明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八是于12月1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系统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把关。九是举一反三,于12月1日下发通知到各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6)针对“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源公司超标发放的13个月工资于11月已完成清退工作。二是经核查,食品公司2020年超标准多发放应休未休补贴给在职人员的,系屠宰场的两名职工,两名职工因涉嫌受贿违法,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于2020年7月服刑,同时公司已与两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商业总公司超标准或重复报销的差旅伙食补助费300元已于12月5日完成清退工作。三是举一反三,于12月1日下发通知到各企业对上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四是明源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人员已于12月1日进行了财务知识业务培训。
  3.在“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谨,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
  (17)针对“对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票据和合同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施工单位已于2022年10月7日退回了问题税费9430.29元。二是举一反三,于12月1日下发通知到各企业对有关工程项目票据和合同重新审核,自查自纠。三是于11月已制定合同台账,监管资金使用进度。四是12月1日组织财务人员分别于12月1日、12月2日进行财务知识业务培训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培训,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程费用支出按规定执行。五是公司纪委已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有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
  (18)针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登记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人员对明源公司、富丽源公司2019年起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登记管理。二是举一反三,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下属企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管理。三是已制定《县明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相互监督,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
  (19)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工会会员保险费用共3150元由工会账户已退回行政账户。二是已制定《工会会员慰问执行标准的管理规定》,对工会会员的慰问标准进行统一。三是于2023年2月2日组织工会人员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规定。
  (20)针对“债权债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商业总公司于2022年11月份起开展租金追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于12月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企业重新梳理各类应收款、应付款和借出、借入款等债权债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经11月11日公司党委会议决定,免去商业总公司负责人职务。四是于12月1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业务培训。
  (21)针对“物业出租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相关企业已开展补签租赁合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各相关企业于2022年11月份开展追缴、补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约谈了商业总公司、五金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四是经11月11日公司党委会议决定,分别对商业总公司、五金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五是于2023年2月2日组织各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学习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制度的执行刚性。
  (三)针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的问题
  1.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方面
  (22)针对“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2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的有关规定,加强党组织建设和管理。二是在具备条件且长期运营的下属金源公司与富丽源公司设立党支部,以及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优化设置,整合为联合党支部,已制定党支部优化设置方案。
  (23)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二是加强对基层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于12月由党办牵头对基层各党支部开展一次党建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三是于12月2日已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加强党建业务工作能力。四是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相关程序并对发展党员的材料重新审核及确认,对存在问题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2.在“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方面
  (24)针对“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明确党委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组织观念,发挥带头作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部分党委班子向基层党组织“下沉”,将其党组织关系划分相关党支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又要以党员干部的身份严抓党内组织生活,筑牢战斗堡垒。
  (2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会议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8日温汤水电站党支部已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公司纪委已于10月13日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经11月11日公司党委决定,对温汤水电站支部书记进行免职处理。四是将有关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2022年度该企业不得评优评先。五是举一反三,12月1日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会议弄虚作假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在“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26)针对“擅自决定不公开招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纪委牵头,已通过走访有关人员及委托招聘的第三方公司了解此次招聘工作的情况。二是约谈经办人员并要求作检讨,以及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27)巡察反馈关于“擅自降低企业员工招聘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制定招人、用人计划,并根据招人、用人计划向县政府请示同意后开展招聘工作。二是2023年2月2日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乳源瑶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规定》做好招聘工作。
  (28)针对“招聘关键环节材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联系当时委托招聘的第三方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历年招聘材料中的笔试试卷、答题卡、考官面试评分表等相关招聘材料收回并归档保存,但因时隔几年,且红海公司办公点已搬迁,搬迁过程中资料存在丢失风险。
  (29)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人事部已安排人员对2020年起提拔干部的归档材料进行自查自纠,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公司纪委已约谈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2023年2月2日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用工作的通知》(乳组文〔2020〕11号)及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提拔工作。四是2022年8月份起,提拔干部已延伸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工作所在部门、单位同时进行推荐、考察。
  4.在“出入境管理不严格”方面
  (30)针对“出国(境)证照未全部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1日下发通知,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就此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在职职工及未进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职工的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排查。二是公司纪委于11月29日召集了物资总公司部分未按时上交证照的退休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并对时任物资总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名退休人员已按要求上交了证照。
  (31)针对“从严控制因私赴澳门工作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纪委于2022年11月18日约谈2名赴澳门旅游职工及审批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个人检讨和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二是进一步完善出国(境)审批流程,干部职工出国(境)必须经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企业负责人审批,严格控制出国(境)的申请管理。
  (32)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纪委已约谈3名职工及负责证照管理人员,并要求作出个人检讨和在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警示教育。二是已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三是2023年2月2日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针对“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
  1.在“对巡察发现13个方面共性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敷衍应对”方面
  (33)针对“县明源公司党委未扎实统筹抓好各下属单位共性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各下属单位自查自纠台账存在“无”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相互抄袭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有关企业作出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此项工作于2022年10月底已完成。二是要求相关企业严格对照13个共性问题清单,重新自查自纠,着重对照“议事决策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切实加以整改,该项工作已于2022年10月底完成。
  2.在“对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34)“对审计区间内违规发放的加班费清退后,又以节日值班误餐名义违规补发误餐费共计5130元。对审计区间之后明源公司存在的6次违规发放加班费共计34619元未进行清退,且未将清退整改辐射到同样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下属单位,未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源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了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误餐费的清退工作,金额共84100.2元。二是12月1日已下发通知,组织各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三是12月5日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三、下一步计划
  整改落实工作至今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实现完全整改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剩余未整改的问题,逐个清账销号,直至完成所有整改,把整改成效体现到企业发展上。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作风建设。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牢靠、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完善人财物一体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5388326;邮政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解放北路百货公司大楼7楼;电子邮箱:rygzgs@126.com。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明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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