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出台《关于强化“一案双查”,深化“一案五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实招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办法》明确要求,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查清案发单位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实施责任追究。案件取证结束后,案件检查部门集体讨论形成案件调查报告,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发现的案发单位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收集相关证据,提出办理建议,纳入线索管理。
同时,该市对领导不力、民主集中制不健全、疏于监督管理、用人失察失误等9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形进行梳理,明确了具体的追责情形。市纪委法规室会同案件检查部门和审理部门,结合“一案双查”结果,查找案发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和漏洞,形成整改建议。(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