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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风采

汕头市: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营造廉洁服务新政风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6-04-08 09:05:00

    近年来,汕头市高度重视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工作,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以特区立法为引领,以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为核心,以电子政务为抓手,着力打造阳光法治服务政府,营造廉洁服务新政风。

 打造法治政府 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监督

 2011年以来,汕头市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7件,颁布政府规章35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如率先出台实施《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对行政权力在程序上进行规范,特别是对重大决策、行政执法、非行政许可类审批、特别行为、行政听证、行政公开等程序进行规范,监督、约束和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先后出台了《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政府规章,对政府决策行为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库,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交由法制部门审核,严把合法性关口,降低政府决策法律风险;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统一审查和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以及法律审查意见有效期制度,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此外,该市还出台了《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汕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章,从制度层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打造服务政府 划清职责边界 精简行政审批

 汕头市以濠江区为试点,统筹党政机构设置,整合职能相近或交叉的部门职能,精简机构超过三分之一。同时,编制政府职权目录,建立决策、执行、监督、评估、考核的行政运行机制,把大部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流程和管理方式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力求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提升行政效能。“十二五”期间,该市共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95项,压减行政审批事项63.5%,72%的事项实现5天内办结。

 此外,该市还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率先同步公布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各行政许可部门全面落实“审批时限三四三”承诺,即明确承诺所有审批事项中即时办结的占30%、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占40%、剩余30%的事项比法定时限提速一半。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建立有审批权的部门将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向综合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权向部门派驻中心的首席代表集中的行政审批“三集中”体制,基本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

 打造阳光政府 推行网上审批和廉洁评估

结合“互联网+”,汕头市建设了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汕头政府在线”,将全市97个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网上办公、并联审批、政民互动、公共服务”等业务汇集于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将政务服务从“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变8小时政府为7×24小时“全天候政府”。目前,全市134个单位上线实现办公自动化,各级4119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省、市、区(县)、镇(街)四级互联互通。

为管住各级公务人员,该市还进一步“设规立矩”,2013年出台《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回避、从业限制、“裸官”、工程建设等作出具体操作规定。2014年出台《汕头经济特区制度廉洁性评估办法》,成为我省首个以制度廉洁性评估为主题的地方规章。(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