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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风采

曲江区供电局:发布2019年廉洁过节提醒,让清明节更“清明”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9-04-04 09:14:00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净化节日风气,遵纪守法,让清明节更“清明”,曲江区供电局党委和纪委向该局全体党员干部员工提出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做到既“清”又“明”。 

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带头遵规“10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互相宴请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五、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六、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七、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禁假借祭祖扫墓,搞宗族串联活动;

九、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或借机敛财;

十、严禁在祭祀活动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10个严禁”,要求该局全体干部员工要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带头做好清明时节的“文明人”,真正带动一片、影响一批,让清明之风常在。

该局党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有违“10个严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曲江区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