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进一步提高,权力监督和源头治腐取得新突破,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部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等都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强化执纪办案主业意识,有力惩治了消极腐败行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达5947万元,并深入开展针对医药回扣、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问题的专项治理,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纠正。
会议指出,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狠抓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严格执纪办案,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制度创新,不断深化源头治腐工作;要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具有韶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通过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培养作风、严守纪律,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果,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韶关作出新的贡献。
市纪委委员出席了会议;各县(市、区)监察局长、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市直及中省驻韶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