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我市2012年度新一批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在市纪委会议室开考,5名拟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考试。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赖日先担任本次考试主考官。
根据《韶关市关于对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的暂行办法》精神,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组织了本次任前“廉考”。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和要求,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和党内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此外,还增加了《廉政准则》等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需要。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此项考试是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考试,凡是拟提拔为县(处)级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在公示期间参加此项考试,考试成绩达8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方能取得任职资格,成绩不合格者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