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共韶关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市区举行。全会传达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出部署。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振涛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李飞、陈向新、张志才、段宇飞、肖怀跃、许红、陈波、黄劲东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全会第二次大会。
全会审议通过市纪委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韶关提供坚强有力保障》的工作报告,并通过有关决议。
全会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的贡献。会议指出,今年,全市上下发展改革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会强调,要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一要严格遵守党章;二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要坚决反对特权行为;五要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当前,要着力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增强解决发展问题的能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工作落实。
全会强调,要加强以预防为主的廉政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力推进防治腐败工作。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