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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组织开展旁听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5-02-09 17:09:00

   
     为进一步创新形式,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2月5日,市纪委组织全市近两年来提拔的部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旁听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上午8时45分,虽然没有统一安排车辆,但首批在册的63名处级领导干部准时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进入法庭。庭审的案件是仁化县原副县长刘某发受贿案。庭审从9时到10时50分,除中间休庭20分钟,旁听的领导干部们始终保持肃静,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地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实地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和腐败的代价。
这次旁听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引起了党员干部的热烈反响。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在活动结束后结合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从学习、工作、制度等多个角度,畅谈了旁听感受。如,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柱育写到:“刘某发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市妇联副主席彭跃勤表述:“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副院长叶逢福说:“刘某发从一个党员干部最终堕落成为腐败分子的原因之一,就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松懈淡化了,党性修养放松了,没有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市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开展旁听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是反腐倡廉教育形式的一个创新,今后还将适时开展类似活动,并不断加以完善,增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