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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纪委监察局“四措并举”给力干部队伍建设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1-05-12 00:00:00

2007年以来,南雄市通过实行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关怀机制、严格内部管理、把好干部进出关等措施,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新台阶。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被省纪委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审理、信息工作先进单位,6名纪检监察干部被省纪委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员办案”经验做法被省纪委在全省推广;共获得韶关市各类先进集体称号10次,9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一是定期“自办”培训。每年定期举办一次以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培训。2007年以来,共举办办案业务、信息写作、反腐倡廉教育等专题培训6期,培训纪检干部700多人次。二是实行“跟班”轮训。抽调17人到市纪委各室跟班学习。三是主动“选送”培训。积极主动选送纪检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保证市直各单位纪检组长、机关室主任以上人员都能接受一次以上省级以上培训。2007年以来,共有31人次参加了中央级学习培训,13人次参加了省级以上学习培训,50多人次参加了韶关市级以上培训。
(二)完善干部关怀机制,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一是在生活上关心干部。坚持在“特殊日子”送上“特殊关怀”。如在纪检干部生日当天,送上写有市纪委领导班子亲笔签字祝福的贺卡和生日蛋糕。每逢传统节假日,安排坚守工作岗位的外籍纪检监察干部聚餐,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陪同并送上节日祝福。干部生病住院或家庭遇到困难,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上门看望,送上委局慰问金,同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在工作上支持干部。对因工作原因加班的机关干部,安排办公室人员做好后勤服务,对正在查办大要案的办案一线人员给予一定的加班补助。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奖励制度,每年度根据各科室获奖情况,给予8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三是在学习上关心干部。制定了《委局机关干部继续教育奖励制度》,对通过努力取得本科以上文凭的委局机关干部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勤奋好学、积极进取的委局干部子女实给予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2007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教育奖励金1万多元。
(三)严格队伍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自我约束力。一是建制度管人。先后制定了《南雄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及干部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南雄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岗位职责》、《车辆管理制度》等20多项制度,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人员编制和职务设置、干部管理、干部培训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予以规范。二是树标兵励人。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争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标兵活动,树立正面典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争创标兵意识。三是强意识律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三不准”和严于律已“三不准”制度。纪检监察中心组不准设立账户,不准发一分钱,不准私自开支一分钱。纪检监察干部不准打麻将,不准相互宴请,不准到营业性的娱乐场所消费。
(四)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一是严把入口。制定下发了《中共南雄市纪委 南雄市监察局选调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逢进必考”,同时规定新进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且专业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委局机关纪检干部本科学历16人,占69.6%,大专学历6人,占26.1%,平均年龄不到40岁。干部队伍向高学历、年轻化转变。二是畅通出口。2006年换届以来,共交流2名常委到其他单位任职,提拔5名能力突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了纪委班子中。委局机关共有26名干部被提拔,其中,6名干部被交流提拔到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任职。全市18名镇纪委书记,5名提拔任镇中心纪检监察组长,9名交流到机关单位任纪检监察组长,2名交流到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任职。从原来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中,提拔了2名纪委副书记任镇纪委书记,实现了“严进高出”,纪检干部的个人发展得到了充分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