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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实行定人、定时、定点、定责“四定”措施加强农村财务监管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1-05-13 00:00:00

    近年来,该区以打造“阳光村务工程”为主线,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为平台,实行定人、定时、定点、定责“四定”措施全面加强农村财务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定人管理。全区从财政系统指定27名专兼职人员设立9个工作指导组,对9个乡镇农村财务进行长期跟踪管理指导。各镇、村、组分别配备1名专职统计员,镇对每个村组(以村为单位)还设定1名村务联络员(镇干部),由镇分管财贸和农业农村工作的班子成员统一管理。同时,基层纪委协同各村理财小组成员对农村财务进行全程监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村财务管理网络。
    二是定时上报。在全区9个乡镇成立了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展村组帐目会计代理业务,定时上报账目。其中村帐一月一报,在每个月初前5个工作日内务必将上一个月的收支情况及各重大事项上报镇会计中心;组帐一季一报,统一由镇会计服务中心代理管理。
    三是定点公开。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执行情况,除定期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定点公开外,主要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予以公开。村民可以通过有线电视的视频点播、电信114台、手机短信、互联网查询等形式,足不出户或身在他乡就能随时随地通过平台查询知晓本区各镇、村、组的政务和村(组)务以及相关各方面的信息,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定责考核。不断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制定了《农村财务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对不及时或不上报公开的,第一次由区纪委在全区各镇公开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不上报公开的,由区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责成整改,超过三次以上不上报公开的,由纪检部门直接审查村组账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村组账务,由区农业局牵头,每年开展一次审计工作,有力促使农村财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