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仁化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要求,采取六项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责任意识。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县委如何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进行部署。县纪委为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和“三转”工作,三次组织机关干部、派驻机构负责人和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学习研讨,对扛起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提出新要求。全县各级党委、纪委在学习讨论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得到深化,责任意识得到增强。
实行签字背书。印发了《仁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20个基层党(工)委书记与县委签订责任书,认领任务清单;各镇各单位一把手与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认领任务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扛责负责的格局。
细化任务分解。印发了《仁化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将任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及监管部门,使工作有章可依,倒查有据。
改革考核方式。制定了《2014年仁化县廉洁情况测评方案》,实行量化考核,把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转变为平时监督,由注重考核结果转变到注重监督检查过程的方式方法上来,并与干部的奖惩直接挂钩,规定了测评不合格的党政一把手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试行约谈制度。约谈的对象和内容包括:(1)对新任科级单位的一把手就如何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约谈,切实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2)对群众投诉反映问题较多或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单位一把手,就如何解决问题、改进和推进工作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3)对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及时提醒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查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仁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