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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凸显“四大亮点”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5-02-12 11:25:00

    2月11日,始兴县召开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总结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主动适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新常态、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总体要求,对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此次会议呈现出四大亮点。
    亮点一:八位书记“三述”,现场接受质询评议
在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第一次会议上,2名乡镇党委书记和6名县直单位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 (“三述”),并现场接受县纪委常委质询,同时接受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民主评议。在质询前,县纪委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成立三述活动工作组到单位与干部职工开展座谈、个别约谈及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了前期摸排工作,提出的问题尖锐、有针对性,让“三述”人员切身体会到党内监督如芒在背的压力感,深刻反思自身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所在,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亮点二:明确开展“回头看”工作,增强“三述”实效
针对“三述”单位对现场质询的答辩情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曹胜文在会上明确,在年底将对“三述”单位质询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增强“三述”实效,并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规范“三述”内容,细化民主评议标准,随机抽取单位质询。
    亮点三:签订“两个责任”承诺书,强化执纪问责
在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第一次会议上,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别签订了《始兴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承诺书》和《始兴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承诺书》,承诺书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相关领导签订承诺书后郑重承诺,一旦出现履行职责不力的行为,将接受责任追究。
    亮点四:强化派驻机构责任,提升监督效能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曹胜文在报告时强调,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职责清单,规范派驻机构履职行为,配强派驻组成员,强化派驻机构对分片派驻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对派驻单位的案件指导工作,重点督促各单位抓早抓小及时查处违纪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加强对各单位“三重一大”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派驻机构的权威和作用。
    11日下午,参会人员还参与了分组讨论,讨论了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和决议(草案),全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工作报告和决议,并举行了闭幕仪式。(始兴县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