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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认真贯彻落实黄先耀同志调研指示精神 “三规范一落实”着力抓好乡镇纪委谈话室建设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5-08-31 09:50:00

    根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867日到翁源调研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指示精神,翁源县纪委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突出办案安全工作,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总体要求,以“三规范一落实”着力抓好乡镇纪委谈话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规范谈话室设置场所。翁源县下辖7个镇1个林场,共设立8个镇(场)纪委。通过去年以来开展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各镇(场)纪委均设置有谈话室,但有6个镇(场)的纪委谈话室设置在办公楼二楼以上楼层。黄先耀书记到翁源调研后,县纪委即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镇(场)纪委必须将原设在二楼以上的谈话室重新调整设置到办公楼一楼,以保证谈话室办案安全的需要。在各镇(场)党委的重视支持下,虽然大多数镇(场)办公用房较为紧张,但都通过腾房、调整办公用房等形式将纪委谈话室设置到了一楼,谈话室面积多为15平方米左右,并做到专房专用

二、规范谈话室设施建设。县纪委和各镇(场)共投入约18万元,对镇(场)纪委谈话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安装了全方位的录音录像监控系统,现已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为办案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还粉刷了谈话室墙壁,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网及空调设备,为镇(场)纪委谈话室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配足配齐了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专用U盘等办案设备。

三、规范谈话室管理使用。县纪委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如使用谈话室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谈话对象的交接制度等。目前,各镇(场)纪委严格落实各项谈话工作制度,开展谈话原则上在纪委谈话室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到镇(场)办案时,也均是使用镇(场)纪委谈话室进行谈话。各镇(场)纪委谈话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专人负责,保持了谈话室的设施完善和卫生状况良好。

四、落实办案安全要求。县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的通知》,明确办案安全是办案的生命线,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观念,严格执行省、市纪委在办案安全方面的要求。在县纪委的检查督促下,各镇(场)纪委均认真履行每周报告谈话对象情况,认真落实“三个不谈”(即在与有关人员开展谈话时,未履行审批手续不谈,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谈,未明确安全责任不谈),坚持“四个严禁”,严格落实“六位一体”办案安全责任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办案与安全”一岗双责。各镇(场)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翁源县通过着力抓好乡镇纪委谈话室的规范化建设,为基层纪委主动办案、独立办案、安全办案、提质增效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不仅适应了乡镇办案工作量日益增长的需要,也有效约束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安全、文明执纪,依法办案,提升了基层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水平,保障了纪律审查安全和办案人员安全,提高了案件的时效和质量。2014年以来,全县镇(场)纪委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98件,转立案5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始终保持着惩治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 (翁源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