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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严明纪律 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5-10-29 09:0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公车改革方案精神,仁化县纪委进一步严明纪律,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严明公务用车报备纪律。 各镇(街)、县直各单位如实将保留的公务用车车牌号码、停放地点上报县纪委登记备案。若发现瞒报、虚报等现象,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是严明公务用车停放及节假日封存纪律。公务用车严禁停放在住宅小区和娱乐场所。节假日期间,除有特殊工作需要外,所有车辆必须在办公地点就近封存停驶。

三是严明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纪律。一般“公务用车”标识应张贴在公务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下角醒目位置。新购公务用车应在交管部门上牌后7个工作日内申领张贴;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关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应当喷涂明显的标识。

四是严明 “八个不得”纪律。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得超范围报销公务费用;上级部门公务人员到乡镇出差,不得利用乡镇的公车接送。

仁化县纪委采取不定期对消费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进行蹲点检查,对违规使用的公务用车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仁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