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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开展公职人员投资入股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6-01-12 11:00:00


为严肃党政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近期,新丰县开展公职人员投资入股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全体公职人员均在清理范围之中。清理的内容主要是公职人员个人或以他人名义在所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投资入股,或进行其他营利活动的;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的;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个人在国(境)外投资入股的。公职人员个人或以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或在国(境)外注册公司的。

    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抽查阶段和整改落实阶段等三个阶段进行。先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对违规投资入股、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投资入股、违规经商办企业落实退、转、让。县纪委(监察局)将认真审查各单位报送的情况,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自查、重点抽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准确界定行为性质的基础上,提出纠正意见并抓好落实。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新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