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办案整体水平,落实审查分开、相互监督、归口审理的要求,始兴县念好“严”字决,把好“三关”,提高“镇案县审”工作水平,使乡镇案件审理工作日臻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办案的质量。
严把受理关,重点审材料和程序。县纪委案审室在初核阶段,重点对乡镇纪委移送案件的材料和程序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程序不合法、案卷整理不规范等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全部退回乡镇限期补办。2015年,在初审受理阶段因案卷不符合要求退回乡镇重新补充调查或完善的案件共19件,较好地把住了“镇案县审”的受理关。
严把审查关,重点审事实和证据。在审理过程中,采取“四印证、四看”的方法,即证明材料、调查报告、本人交待、见面材料四个方面的材料相互对照印证;看证据与证明材料、证实的事实、错误事实和证据之间是否一致,重点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核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要求重新调查补证。
严把督查关,重点审纪律处分落实情况。为了确保党纪政纪处分落到实处,定期对基层送审案件进行抽查,不仅检查处分下达、宣布、送达、归档等情况,而且进一步深查受处分人员工资变动、年度考核等具体落实的细节,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问责,坚决杜绝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切实将纪律处分落到实处,有力地推动了“镇案县审”工作的深入开展。(始兴县纪委 邹庆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