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武江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日前,武江区结合实际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牵住“牛鼻子”,细化量化责任清单
《通知》从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将区委领导班子责任细化量化为加强工作领导、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等7项35条;将区委书记责任细化量化为履行领导责任、落实工作部署、加强干部管理等5项23条;将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细化量化为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等3项18条共同责任。《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特色,进一步细化量化本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清单,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狠抓“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通知》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工作分工,量身定制了区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责任清单,突出各自的工作特点和责任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到岗、责任到人,切实抓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要求做到管事的同时管思想管作风,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
实行“一案双查”,以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通知》印发了《“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以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武江区纪委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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