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自2015年12月启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以来,该市以教育局等单位为试点单位,通过强化四种监督,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构建起党员干部廉政“监督网”,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加强自我监督,提高领导干部自我净化意识
领导干部带头签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承诺书,承诺书明确自觉承诺遵守的“八小时以外”的“十五条严禁”,要求领导干部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坚持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情况自查报告制,定期向党组织书面报告“八小时之外”活动情况,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重点报告有无利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时机大操大办、收敛财物的行为,有无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的行为等情况。
加强组织监督,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单位领导干部定期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参加组织生活,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注重征求领导干部居住地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意见和建议。坚持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述德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述责述廉述德、书面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加强家庭监督,提高领导干部家属监督意识
建立家庭监督联系制度,将领导干部的家属纳入监督的主体,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家属个别谈话、电话访谈、座谈会等形式,多方面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情况。组织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好“廉内助”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帮他们算好“经济账、政治账”,让他们认识到管好自家人的重要性,让他们主动当好廉政建设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加强社会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抗腐拒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