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破解纪检监察干部在新形势下能力不足的危险,乐昌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市直机关“双争双促”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鉴别能力、学习调研能力、执纪监督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突出重点学习研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制定自学计划提交党支部。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检查党员自学计划落实情况。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其辅导教材;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学习运用“五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学习掌握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特别是韶关的反腐倡廉建设史;学习把握新时期腐败原因、趋势与对策;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韶关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二是创新形式开展培训。把培训作为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监督执纪主业,探索以案代训、片区培训、专题研修、案例教学等新模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认真组织、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举办的县级纪委新进班子成员、执纪审查业务、派驻工作业务、巡视工作业务、党风政风监督业务、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廉政文化等培训班;积极配合做好韶关纪委组织的市县两级纪检干部的党规党纪、执纪监督、文字综合等基础性培训班;重点办好县级以下纪检干部的初任培训、岗位培训和专题适应性培训。
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通过调研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提高履职能力与水平。重点围绕以下9个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形成紧贴实际有质量的调研成果: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治理“为官不为”;深化“三转”;派驻机构改革;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坚持与贯彻“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
四是立足实践锻炼做好传帮带。突出提高执纪审查的实干能力,着重完善5项举措:实行新进干部“导师制”,对新招录和选调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指定业务骨干担任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完善跟班学习和以案代训,开展执纪审查实践锻炼,分批分期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到纪委机关跟案学习,办案组负责人对跟案学习干部进行讲解传授,在实践中培养、锻炼、考察干部;推行重点案件一案一总结,采取观摩审查谈话录像、查阅谈话笔录、研究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现场分析点评等方式,对重点案件的审查全过程进行总结交流;开展岗位练兵,自下而上评选全市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个人,鼓励先进树立标杆,促使干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力争我市有全省先进集体和个人项目;有计划安排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下基层锻炼,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五是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拓展履职能力。以“一平台三系统”为基础,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督的数据库,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按照省纪委的统筹、部署,重点建设好3个系统:推进综合业务平台试点,整合信访、案管、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协同办案的水平;推进综合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整合办文办事、文件交换、会议管理、资产登记、涉案款物管理等功能,进一步增强执纪监督的效能;推广应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更好发挥查询、预警作用,进一步发挥预防腐败的效用。
六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强化内部监督。重点抓好7个方面工作: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优化纪委内设机构,进一步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事项;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派驻机构“十有”目标;突出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建立纪委领导约谈纪检监察干部制度,认真落实“五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充分发挥委局干部监督室作用,健全市纪委内务监督机制,建立县级纪检监察内务监督委员会;深化内部巡察,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刻汲取近年来队伍内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及时清理门户,纯洁队伍。(乐昌市纪委 黄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