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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步曲”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6-08-03 15:01:00

    为进一步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主责意识,韶关市始兴县通过列清单明责任等多种方式,促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制定印发《始兴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将37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12个牵头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此外,还研究制定《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安排》,着重解决落实主体责任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做多少次的问题。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参照县委做法,结合自身实际,也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责任清单和具体安排,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签订承诺,加强监督。年初,县纪委与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自觉接受监督承诺书,承诺在履行主体责任、行使“一把手”职权、保持廉洁自律和八小时以外言行四个方面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考核,严肃追责。年初,组建3个考核小组对全县10个乡镇、68个机关绩效考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单位的得分及等次进行全县通报。同时,明确了十一种情形应当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七种情形应当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含第一责任人)个人责任,八种情形应当追究纪委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始兴县纪委  龚志英 曾海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