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也是基层纪检部门提高反腐败威慑力的有效途径,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又是影响案件查办的关键所在,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案件查办能力,应切实强化四种意识。
一、强化敏锐意识,在捕捉案源线索上下功夫。线索来源是查办案件的基础,今年以来,全安镇纪委注重工作思路创新,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不断研究探索发现案件线索的新方法。一是要主动深入辖区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开展工作调研,密切关注动向,从中发现和挖掘案件线索。二是要善于利用群众的“眼睛”去发现线索,群众是我们案件线索来源的最好“帮手”,通过下乡走访发放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宣传资料、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踊跃提供案件线索,形成“举报线索人人参与、反腐倡廉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善于从群众的信访件中发现线索,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在调查处理的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深挖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争取从信访件中挖掘出案件线索,不断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二、强化成案意识,在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为减少案件在查办过程中的阻力和其他人为干扰,使案件查办顺利结案,提高办案质量,要坚持实行三个制度。一是坚持实行“案前分析会”制度,对所查案件在初查前要通过召开案前准备会,精心制订初查方案,努力克服初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每件案件都做到有备而查、有的放矢。二是坚持实行“保密”制度,要制定多项措施,采取多种方法,紧紧围绕“秘”字,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工作人员有意或无意泄漏案件情况,造成案件证据流失或人为阻碍案件查办的现象。三是坚持实行“案中监督”制度,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加强对案件查办的程序、证据的取得、案主的证言证词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防止案件的漏查、再查和重查,提高成案率,从而保证案件的查办质量。
三、强化谋略意识,在增强案件突破上下功夫。谋略是一种能力,也是查办案件的一种手段,在查办案件中要做到有勇有谋,有谋有略。一是要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日常案件查办业务和相关知识的学习,要求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不断增加知识储备。二是要以办案为学习平台,珍惜办案的每次机会,用真情、用细心、用行动投入到每一个案件的查办中。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虚心向办案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或者同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提高,不断丰富办案阅历和积累办案经验。三是要善于观察剖析,要在认真分析案件事实、性质和违纪人员心理状态的基础上,适当运用侦查谋略或以政策攻心,要敢于善于同违纪人员做心理斗争,从而达到取证、办案的目的。
四、强化总结意识,在提升案件剖析上下功夫。查办案件的目的不仅是惩处人,最重要的是教育人,因此要对查处的案件进行总结,不断深挖案件原由,探索解决问题新思路、新举措。一是要在案件查办结束后,认真召开案件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交流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心得体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要求案件主办人员在撰写调查报告的同时,要认真撰写案件剖析报告,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剖析,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建议,并督促发案单位(部门)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做到惩防并举,以案促防,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办案综合效果。(全安镇纪委 唐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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