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政治责任,近日,翁源县县委常委(扩大)讨论并通过《中共翁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巡察工作。
据了解,该县成立了巡察机构,机构按照“1+2”模式建立,即设立1个巡察办和2个巡察组,实行“一巡一授权”。巡察办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2个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工作任务。巡察在工作方式上,主要采取两种巡察方式,即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即是对镇(场)、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即是对上级的专项部署、县委的中心工作需要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对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限期整改,做到早提醒、早制止;对工作不称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将作出相应查处。(翁源县纪委 李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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