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均应对其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纪实,便于可追溯、可倒查。”
近日,韶关市仁化县出台了《仁化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试行)》,规定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均须全程纪实。
《纪实制度》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中明确全程纪实必记必存材料,共列出归档清单16项;对考察和任前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征求纪检机关或相关部门意见过程中有需要说明的等其他特殊情况也作了相应纪实规定。纪实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和干部考察组按要求组织实施,实行“谁办理、谁纪实、谁负责”,及时收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书材料和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材料归档保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资料将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档案材料检查必备内容和实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便于对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进行倒查和追责,切实发挥纪实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为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渠道,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该县还从全县“两代表一委员”和在职党员干部中,由各单位推荐,聘任了160名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责任心,公道正派,原则性强的县特邀监督员,对全县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仁化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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