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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学深悟透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7-03-29 11:06:00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乐昌市纪委三措并举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用铁的纪律规范监督执纪工作,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捍卫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这一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全面加强理论学习。乐昌市纪委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知识传递给广大纪检干部。同时,积极组织学习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分别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各派驻组组长进行讲解授课,重点学习领会监督执纪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逐条逐句讲解分析规则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让广大纪检干部多视角、全方位地了解并系统掌握监督执纪规则知识,为正确运用监督执纪规则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从1月至3月,乐昌市纪委通过网站、微信共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权威媒体、网站、报刊、杂志关于监督执纪规则知识32条,印发监督执纪规则知识小册100多本,组织集中学习2次,开展专题研讨2次,举办专题讲座2次。

二是多方式探索实践运用。乐昌市纪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强化实践运用,在探索运用中深化学习,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到立案审查、审理等纪检工作各环节,乐昌市纪委广大纪检干部都积极参与学习、研究、讨论,并结合掌握的理论知识进行实践探索运用。如:信访部门归口受理、统一接收的相关信访举报,哪些需要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谈话和函询如何区别适用;如何理解和执行“一案双查”;等等。通过这样不断地学习、实践,使广大纪检干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依规治党、依规执纪,切实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零距离”实现无缝对接。《规则》中既有实体规定又有程序规定。乐昌市纪委各室(组)在学习、实践、探索中,对照以往的职责权限,按照《规则》要求共同探讨,对接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梳理权限,细划清单,明确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纪检工作规程,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室(组),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各管一段”职责不清、“共管一段”职能交叉等问题。如:从线索处置到审理的整个流转过程及其注意事项;每一环节之间应该如何做好交接管理;纪委书记如何做好业务审批;等等。切实构建一个环环相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使监督执纪权力得到制衡,让纪检干部“免疫力”得到增强。(乐昌市纪委 黄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