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不用公车扫墓祭奠和踏青游玩。倡导文明、生态、节俭祭祀,让清明节更‘清明’”。4月1日至4月5日期间,乐昌市广大党员、干部在收看电视的同时能随时看到这样的廉洁提醒。
据了解,清明节将至,为大力营造一个清正廉洁的节日气氛,乐昌市纪委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手机等平台,发送各类廉洁过“清明”的节日提醒,并下发文件,重申纪律要求,进一步延伸教育触角,深化党员廉洁意识,切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清明”期间,带头文明祭扫,过个廉洁清明节。
同时,乐昌市纪委将在节日期间,抓住关键节点,紧盯重要事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严肃查处各类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顶风违纪事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此外,在清明节前夕,为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乐昌市纪委下发《关于近期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切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越红线,不踏“雷区”,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乐昌市纪委 黄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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