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年的司法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随着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工作的落实,市中院面临着司法体制改革后审判管理层级压缩、权力运行扁平化的司法权力结构性变化,司法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原有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不能适应这种新情况、新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
为了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派驻市中院纪检组积极主动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结合市中院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向市中院党组提出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建议》,建议市中院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改革后的司法、政务管理流程,重新排查和设置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形成岗位风险防控清单。通过这种自查自纠方式,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深入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与司法权力运行规律相适应、与审判管理和审级监督衔接的内部监督机制,实现对新形势下司法权和行政权运行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向荣同志高度重视派驻市中院纪检组提出的建议,批示要求市中院各院领导传阅该建议并督促各分管部门落实。
派驻市中院纪检组通过积极主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自觉把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督促市中院党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公正廉洁运行,切实推进市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驻市中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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