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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纪律教育月活动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7-08-01 15:13:00

    731日下午,韶关市公安局召开全公安机关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市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公安局股所队长以上领导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局党委委员林卫东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卫东同志要求公安机关要按照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部署,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通过抓实抓好纪律教育月活动,严格党规党纪,切实改进作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公安机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李安平同志强调,全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全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抓住学习重点,增强教育实效。围绕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警示示范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四个方面的教育重点,以点带面,引导广大民警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形成守纪习惯,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要聚焦整治重点,增强教育学习执行力。坚持惩治与激励并重,认真开展“治理为警不为、激励干事创业”专项整治活动,严肃警风警纪。要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密切关注新动向,对“四风”问题严密防范、严肃查处,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抓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民警小错发展为大祸、“破纪”走向“破法”。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努力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纪检部门要落实好监督责任,推动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建立常态化的排查整改机制,坚持完善队伍管理和违法违纪问题滚动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完善查案惩处机制,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