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十三届乐昌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乐昌市委巡察组坚持创新党建、创先业绩、创优能力,把党支部建在巡察组上,从制度、人员、职责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性锤炼、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确保巡察工作健康顺利、优质高效开展。
制度到位,形成联动格局。为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根据《中共乐昌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乐昌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和《乐昌市委2017年度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乐昌市委积极开展首轮巡察工作,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设立了临时党支部,制定了临时党支部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廉,切实加强巡察组党员管理,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
人员到位,锻造巡察尖兵。目前,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已启动。第一巡察组成员8人,第二巡察组成员7人,各有正式党员7人。按照设立临时党支部的要求,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设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设书记、副书记及3名委员,其中纪检委员兼任廉政监督员。由各巡察组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市纪委党总支书面备案,备案主要内容为工作期间党员数量,临时党支部的名称,临时党支部具体人员构成和临时党支部撤销时间等。
职责到位,磨砺监督利剑。临时党支部负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对党员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研究适用对象的“三重一大”事项。临时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党支部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谈心活动,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加强审查对象党性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履行 “一岗双责”职责,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廉政监督员负责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党员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纠偏以及适用对象的经费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乐昌市纪委 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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