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扶贫政策落到实处,8月17日,乐昌市纪委召开了对部分贫困村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结果入户核查动员会。全面吹响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冲锋号”,确保“动员令”逐一到位。
明确要求,加强领导。根据韶关市委和乐昌市委有关要求,参照省纪委对乐昌市黄圃镇应山村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的做法和韶关市《关于对部分贫困村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结果入户核查的工作方案》,在17个镇(街道)各选取一个省定相对贫困村或贫困户较多的村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入户核查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扶贫办统筹指导,成立了入户核查工作总督导组、3个督导小组和17个核查组。
把握方法,核实内容。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物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等“五入户工作法”,盯住材料真伪、资金账目、办理程序、人员责任等“四个要素”,落实两人(或多人)一组、一户一档、签字背书等“三项制度”,深入核查有关贫困村2014年以来有关扶贫资金补贴拨付、发放情况数据信息,以及2015年以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情况,严肃查处“小官大贪”、截留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特别是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违纪违法问题等,做到真查真核,确保实效。
组织培训,规范程序。各核查组严格按要求,组织业务培训。完成扶贫原始数据资料(含户籍信息、车辆信息、补助名单等)的收集和比对分析后,统一进驻村,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接访时间、地点,宣传发动,并做好解释工作。核查时实行分组负责、分片包户等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审查、材料综合、线索梳理等工作,并完成《入户核查汇总表》、《问题线索汇总表》等相关表格和初核报告、核查报告。
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核查人员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进村入户要持有统一证件,确保工作质量。核查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工作职责;副组长协调有关部门采集扶贫救助数据和人口、住房、车辆等比对数据;核查组成员认真开展入户核查,对所入户核查情况签字背书,如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按要求组织查处和落实整改。清查后如再接到群众举报并经纪检监察机关核实后仍存在问题的,将进行责任倒查。(乐昌市纪委 刘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