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学懂弄通做实。11月1日,乐昌市纪委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并对学习贯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各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或者分管领导,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全体干部,共计70多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邹有胜出席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学懂弄通做实;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用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指导实践工作;要对照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狠抓落实,补齐短板,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在学习领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谋划下一步和明年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职责使命摆进来,坚守职责定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发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扎实推进派驻巡察工作,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巡察“利剑”作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用新气象和新作为做实做细做好纪检工作,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大的工作动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推动乐昌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中共乐昌市纪委 刘 欣 黄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