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切实增强村干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廉洁自律意识,11月8日上午,南雄市纪委组织18个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71名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到南雄市人民法院参加警示教育活动,“零距离”旁听南雄市人民法院审理水口镇村干部吴某某和刘某某通过虚报工程款骗取、套取专项扶贫款一案,用“以案明纪、以案施教”的方式,为身处扶贫“第一线”的“村官”敲响纪律“警钟”。
被告吴某某、刘某某是水口镇石庄村委会干部,在利益面前贪欲膨胀,放松了自身要求、动摇了理想信念,通过虚报工程款的手段,非法骗取国家扶贫款,最终沦为阶下囚。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让在座的旁听者接受了一场震撼心灵的“零距离”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为鉴,这种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形式,使在场党员干部受到了“零距离”的法制教育,触动了所有旁听党员干部的心弦,增强了在场镇、村两级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意识,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庭审旁听结束后,在座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以“身边人”为鉴,牢记纪律规矩,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时刻警醒、鞭策自己远离犯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参与听审的乌迳镇田心村支书深有感触:“这个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回去后要教育提醒村委会干部按照程序合法使用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雄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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