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翁源县紧紧咬住“常”、“长”二字,认真贯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据统计,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该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和“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纳入各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促进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基层,推动“四风”问题整治工作常态化,推动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特殊区域,不定期地对县直各单位、8镇(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以及上班工作纪律、节假日值班等情况进行暗访和监督。2011年以来,县纪委先后组织部署了251次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发现问题26个,责令11个单位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
此外,该县还坚持整合社会监督力量,围绕关系群众利益和民生民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发现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通过强化县委巡察、专项巡察、加强正风反腐专项治理督导;加大通报曝光力,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今年中秋、国庆节前先后通报曝光2批典型案例,形成了有力震慑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翁源县纪委 李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