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浈江区结合实际,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重点,注重源头防治,实行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去年共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72条,立案72宗,结案69宗,6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有效遏制了基层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机制建设,做到排查全覆盖
该区制定了《浈江区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把线索排查工作作为纪委常委会的例行研究事项,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把线索排查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具体清单,各级纪委把线索排查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区纪委牵头建立了浈江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并制定印发了相关文件将基层线索排查工作拓展延伸到区直单位,实现线索排查工作“全覆盖”。结合该区近年来信访举报情况,确定了条块结合的工作方法,除了由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自行组织开展工作外,还明确了违纪违法线索比较集中的七个重点领域,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问题、换届领域和扶贫领域进行全方位排查。
二、开展入户核查,严惩扶贫微腐败。
为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摸排力度,从多渠道广泛收集、及时排查、全面发现问题,去年,该区在5个镇的11个村开展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结果入户核查工作,通过信访接待、入户调查、查阅资料、查看村委账目、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村委扶贫工作情况,对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农房改造户、就学生活补助户等640户家庭进行入户核查。共排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条,立案12宗,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立案6宗。
三、强化通报曝光,推进以案治本。
通过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活动,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经核查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区纪委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若是由于监管不力等原因,还要倒查连带追究镇(办)党(工)委的主体责任、纪(工)委的监督责任、直接领导的领导责任,并把这些作为执纪、监督、问责的常态化机制,以此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2017年,对“为官不为”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坚持排查、查处、曝光典型并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要求所在单位及时整顿改正,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上的“短板”,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定期通报曝光基层线索排查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浈江区纪委 曾炳祥 刘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