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严把“三关”,确保案件“零申诉”。
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积极探索有效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的工作模式,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坚持实行“划片会审”,对市纪委自办案件坚持“集体审议”,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质量,使每位受处分人员得到公正公平处理。及时开展基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做到“四查四看”,确保案件材料严格管理,执纪审查程序规范,保密纪律切实执行。2017年,对于基层纪委办理的案件,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案件8宗,完善手续案件5宗;对市纪委自办的案件,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而补充调查案件3宗。
严把定性量纪关。坚持原则,依纪会审,充分考虑案件的客观因素,严格遵循量纪标准,准确地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做到案件定性与违纪事实相符合。坚持分类指导、个案指导与政策指导相结合,做好案件审理业务政策指导和相关执纪解释工作,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最大限度做到量纪平衡。2017年,乐昌市纪委共审理案件82宗,结案82宗,审结率100%。
严把回访教育关。坚持“以人为本”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按期解除行政处分工作,进一步化解受处分人员思想矛盾,消除不利影响,降低申诉率,最大化地实现监督执纪工作成效。2017年,没有一名受处分人员提出复议复查和复审复核申请,实现案件“零申诉”。(乐昌市纪委、监委 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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