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各地各单位坚决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文件精神,倡导文明祭祀,守护绿水青山,3月29日至4月10日期间,乐昌市纪委监察委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清明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暨森林防火暗访督导工作。
据了解,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形式,重点检查各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清明期间值班值守、挂点成员单位的巡查人员及镇(街道、办事处)干部森林防火巡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服务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是否存在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购买祭奠用品或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通过督查,全市各地各单位都能坚决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文件精神,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自觉践行文明祭祀承诺,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但仍有少数村民防火意识不强,个别临时检查站形同虚设,部分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对此,市纪委监察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乐昌市纪委监察委 刘 欣 黄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