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纪委监委坚持将问题线索规范化处置作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和基础,着力“四个统一”,进一步提高线索处置科学化水平。
统一归口受理。新丰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线索统一归口受理,变“分散”为“集中”, 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管重要信访举报件、上级转交办、巡察、审计、司法等部门移交和办案中发现的线索,并实行统一受理登记、统一处置分流、统一反馈归档,实现了“多头移交、一口统管”。
统一科学分办。新丰县纪委监委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综合考量干部管理权限、承办部门线索存量以及类案串案等因素后统一分办,坚持一次一授权与合并处置相结合原则,有力提高类案、串案的办理质效。同时,在严格依法实行回避的基础上,对曾经处置过对象问题线索并已了结的,更换承办部门处置,防范形成利益关联。
统一集体研议。新丰县纪委监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每月定期召开线索处置专题会议的形式,由各承办部门对已分办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后提出处置方案,经审批后统一呈报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并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纪要抄送相关承办部门,确保相关问题线索得以最优处置。
统一留痕跟踪。为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防止久办不结、失管失控,新丰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分流的问题线索整件扫描建账、全程跟踪,一方面对承办部门办理问题线索期限届满予以提醒,另一方面,对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加强指导,统一处置标准,推动线索处置规范化。(新丰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王志华)